广东:关于做好2011年第一时段、第二时段填报志愿工作的补充通知
2011年07月01日
来源:广东省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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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为确保考生平稳、顺利填报志愿,现将我省2011年普通高考第一时段、第二时段志愿填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必须以自愿为原则。在志愿填报过程中,各中学(报名点)必须尊重考生的意愿,不能代替考生填报志愿。
二、各中学(报名点)要通知考生自行上网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并确认,过期无效。各中学(报名点)不得擅自替考生确认志愿。凡是有中学(报名点)未经考生同意替考生确认志愿的,一经查出,将在全省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审慎使用志愿确认功能键。考生志愿以网上确认为准,考生没有在网上确认的志愿无效,考生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考生使用了志愿确认功能键确认考生志愿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请各市招生办公室迅速将此通知转发各县(区)招生办公室、各中学(报名点),并通知有关考生。
广东省招生办公室
二0一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