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教育考试院负责人就本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工作答记者问
2011年06月28日
来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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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是否都能被本科院校录取?
○由于各高校、专业招生有不同要求,线上考生的志愿分布与高校专业招生计划分布也不可能完全匹配,因此第一批、第二批本科院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按各批次本科招生计划数与线上考生人数之比为1:1.1和1:1.05左右的比例划定,即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人数多于招生计划人数,使高校招生有一定的选择余地。
显而易见,由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人数多于招生计划人数,再加上考生填报志愿的不均衡,肯定会有一些线上考生不能被相应的招生批次录取而落入下一批次。对此,考生应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公安高专面试、体能资格线为什么会较低?
○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公安高专面试、体能测试资格线(以下简称为“资格线”)文科为129分、理科为194分,“资格线”较低原因如下:
第一,本市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本科专业的考试科目为“3+综合+1”,总分为630分;报考高职(专科)考试科目为“3+综合”,总分为480分。因此,一般高职(专科)分数线低于二本分数线较多。
第二,由于本市公安高专计划较少,“大小年”现象比较突出,今年报考人数减少,从而出现公安高专“资格线”较低的现象。
第三,公安高专面试、体能测试资格线,在已填报公安高专院校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公布招生计划与考生人数之比为1:2的比例划定。达到“资格线”仅代表报考公安高专的考生具有参加面试、体能测试的资格,并非是公安高专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时,2所公安高专将分别在本校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也就意味着在获得面试、体能测试的考生中仅有一半考生能够被录取,录取分数也一般高于“资格线”。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是否存在不被录取的风险?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客观上增加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选择范围,增加了考生志愿的有效性,降低了各批次高分落榜的风险,但是如果填报不当仍然有被退档或无法满足志愿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可能:
(1)档案投不出去
原因可能是考生填报志愿定位不准确,志愿过高,或各志愿之间缺乏合理的落差。如果考生在一个批次中填报的全为层次相同的高校,若其高考成绩较低,检索到考生时,所填的高校应投档数已满,该考生本轮投档未成功,将直接进入征求志愿。
(2)虽已投档,但被高校退档
原因可能有:一是报考比较热门的专业,专业撞车且不愿接受调剂而导致专业匹配不上;二是不符合高校专业录取要求;三是在投档到高校后,相对考分低,排序靠后,专业计划额满。
因此,考生被投档进入所报高校,但是由于所填专业满额,而考生自己又不服从调剂等(如不愿意读高收费专业、医科专业、农林专业,或因体检、外语口试等不符合专业招生要求),都有可能被退档而直接进入到征求志愿。
△高职(专科)批志愿什么时候填?录取控制分数线何时公布?
○除2所公安高专以外的其他高职(专科)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6日—28日。参加秋季高考且未被5月份所填报志愿高校录取的考生、未参加5月份填报志愿的考生或单报高职(专科)的考生,都可以参加7月份的志愿填报。请相关考生届时不要离沪,以免错过填报时间。
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7月29日(志愿填报结束后)公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集中录取阶段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数与线上考生数之比为1:1的比例来划定。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根据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折算而成。
△由于志愿填报不当,出现控制线上考生未被录取,而有些高校计划又未招满,会采取什么措施?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由于志愿填报不当等原因,每批次按志愿顺序录取结束后,总会出现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而该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有部分考生未被录取的情况。根据《2O1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和高职(专科)批按志愿录取结束后(提前批除外),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将分别进行征求志愿,给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未录取考生再提供一次机会。征求志愿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批本科征求志愿时间为7月14日13:00至15日13:00;第二批本科征求志愿时间为7月21日13:00至22日13:00;高职(专科)批征求志愿时间为8月6日13:00至7日13:00。
今年本市首次采用网上填报征求志愿的办法,征求志愿的院校、缺额计划(专业、人数)、填报办法等请相关考生届时关注市教育考试院通过“上海招考热线”发布的信息,以免错过时机。
特别提醒考生,征求志愿的机会须慎重对待,不可轻易放弃。征求志愿时,眼光要放宽、放远,除本市院校外,许多质量高、声誉好的外省市高校也是不错的选择。
△报考外省市高校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的政策如何实施?
○在普通高校一本批次、二本批次、高职(专科)批次投档时,如外省市高校线上生源不足,在征得学校同意后,给填报过该校志愿的考生合成总分加20分投档的优惠(加分后必须达到学校所在招生批次的控制线)。加分投档也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招生院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考生成绩仍然是高考合成总分(不含20分的加分),录取与否由招生院校按招生章程审核确定。
在上海招生的外省市普通高校如一本批次、二本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经加分投档及征求志愿后线上生源仍然不足,可分别在第一批或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下降分择优录取本市生源考生(农林、石油、地质院校可不经征求志愿直接降分投档),具体降分幅度由招生院校确定。第一批外省市本科院校的降分幅度最大可降至第二批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二批外省市本科院校的降分幅度自第二批线下最大可降至规定的按“3+综合+1”计算的分数线上。高职(专科)批不实行降分投档。
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且仅在填报过相应院校志愿的考生中进行。提前批、艺体类及征求志愿不实行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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