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2011年06月24日
来源: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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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注意事项
(一)填报志愿前,考生要认真查阅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以及其他有关体育、音乐、美术院校(专业)招生的有关政策,要了解实行平行志愿的范围,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及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批次、志愿填报、投档原则及顺序,各院校本、专科的录取规则,以及体育、音乐、美术专业投档原则、院校录取规则等方面的内容和相关政策。
(二)考生须根据自己的报考类别和高考成绩,在规定时段的时间内上网填报志愿,逾期不报,责任考生自负。
(三)考生应根据自己高考成绩和志愿意向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须依据高考成绩情况在相应的时段同时填报相应的本、专科所有批次志愿。
(四)本科各批次高校录取时,虽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但由于考生志愿不平衡,可能有部分高校未能在第一组院校志愿完成招生计划,因此,考生应在合理填报第一组院校志愿的同时,积极填报本科各批次第二组院校志愿,以提高录取机会。
(五)考生要根据自身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各批次院校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要求,填报相应批次院校志愿。
(六)为避免集中填报造成网络“塞车”,请考生注意避开填报志愿高峰期,尽量减少连续在线时间。
(七)符合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条件考生须注意:凡经招生院校确认资格并在教育部阳光平台上公示符合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下称特殊类型)的考生,须在第一时段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志愿栏中相应院校和专业志愿。录取时,上述特殊类型的考生在各批次院校录取预投档时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符合上述特殊类型的考生,未在“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栏填报志愿,视为放弃相应特殊类型招生资格。为提高录取机会,符合上述特殊类型的考生,填报第一批录取院校志愿时,一般不应与上述特殊类型的院校志愿重复。
(八)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注意事项: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8日-29日,办理签名手续时间为6月29日-30日。填报志愿时,须注意各招生院校对术科考试类型及成绩的要求,并按照招生院校对术科考试类型及成绩的要求填报志愿。艺术术科考试类型分为“学校单考”(简称“单考”)、“省统考合格基础上学校单考”(简称“统考+单考”)、“省统考”(简称统考)。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分批次、分专业、分术科考试类型查阅艺术类院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必要时向招生院校咨询。艺术类考生如要兼报理科类或文科类专业,必须根据自身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在相应填报志愿时段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相应院校及专业志愿,并按时办理志愿表签名手续。
(九)报考军队(武警)、普通高校国防生、公安(司法警官)院校志愿的考生注意事项:
1.报考军队(武警)院校、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公安(司法警官)院校本科层次的考生,除符合填报时段的分数要求之外,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相关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及招生院校的要求。
2.考生填报提前批志愿时应注意,除提前第二批需军检、面试、政治考核(政审)的军队、公安、警官等院校录取在第一批录取前进行外,其它提前批各批次均在相应批次前进行录取。
3.报考提前批军队(武警)院校和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请参阅附件3。
4.报考提前批公安部所属各公安院校以及提前批广东警官学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请参阅附件4。
5.报考提前批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请参阅附件5。
6.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考生,请参阅附件6。
7.报考其他需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提前批招生院校的考生,请在填报志愿前自行向招生院校电话咨询或登录院校网站网上查询具体详情,以及时了解院校进行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十)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报考香港、台湾地区有关高校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省招生办公室不再向其他高校投放已被香港、台湾地区高校录取的考生档案。填报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要注意投档时符合政策性照顾加分的考生,不加分投档,按高考统考成绩投档。
(十一)为提高录取机会,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高考成绩,积极填报相关本科院校及高职高专院校。录取期间,高等学校如因生源原因,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第三批B类院校在调整分数线上)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或由于专业生源不平衡、无法专业调剂而造成招生计划缺额的,由省招生办公布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因此,未被录取的考生要关注省招生办公室发布的征集志愿院校及缺额计划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补报征集志愿。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时,当批次线下考生可根据征集志愿填报条件及资格分数线,填报征集院校志愿。
五、加强管理,确保高考志愿填报工作有序、平稳进行
(一)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报名点)在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开展前,要切实抓好准备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设备到位”,确保网上填报志愿顺利进行。
(二)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各县(市、区)的志愿填报工作的整体组织、协调、指导,及时发放各类招生专业目录以及公布新增补及更正的招生专业目录,及时处理志愿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县(市、区)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公布新增补及更正的招生专业目录相关信息,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填报志愿的环境,网上监控各中学(报名点)志愿填报的进度,在规定的时间内整理汇总遗留问题报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处理。各中学(报名点)要在规定的提前时段和第一、第二时段内,按时段分别通知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并帮助考生解决在志愿填报中出现的问题。各中学(报名点)应在填报志愿截止前督促考生提早进行志愿的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打印志愿表、考生签名等工作。
(三)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中学(报名点)要合理安排时间,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特别是网络条件差的地区要避免高峰期上网人数急剧攀升。
(四)由于部分艺术类院校未能及时将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分专业计划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可能会造成《招生专业目录》无法刊登有关艺术类高校的招生计划,各地级市、县(市、区)招生办、各中学要密切关注省招生办公室的紧急通知及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招生专业目录的补充更新,并通过各种渠道及时通知考生。
(五)在志愿填报过程中,若出现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联系电话:省教育考试院高招部:020-38627823、38627825,技术部:020-38627912、38627916。
高考志愿填报工作关系着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着高校录取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予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中学要积极组织开展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让每一位考生了解和熟悉我省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相关政策要求,不断提高招生考试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普通高考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平安、顺利地完成。
附件:1.2011年各类别考生高考成绩分数区间与志愿填报
时段对照表
2.2011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
3.2011年报考军队(武警)院校和国防生须知
4.2011年报考公安高等院校须知
5.2011年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须知
6.2011年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须知
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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