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招办权威指导志愿填报 为考生答疑(三)

2011年06月14日 来源: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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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志愿需处理好哪些关系?

  一是家长意愿与考生志向的关系。高校的教学活动是分专业进行的,所以考生选报的专业可能会对自己以后的择业和所从事的工作有一定的影响。由于家长对此也格外关注,不经意间,往往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子女,而忽略了考生本人的志向,这是不可取的。在充分考虑考生的兴趣、特长、爱好、志向以及高考成绩的前提下,全家共同协商填报志愿是不错的选择。

  二是本市院校与外埠院校的关系。考生填报志愿时应综合考虑,不要只注重招生院校的地理位置,而忽略招生院校的学术水平、教学质量、就业去向等多种因素。考生“扎堆”报考本市院校和“热门”地区院校,使这些院校录取分数大幅升高,考生可能会因此失去一些录取机会。

  三是院校与专业的关系。既能选择填报自己向往的院校又能选择填报自己喜欢的专业,当然是比较理想的。然而,许多考生总是要面临在理想的院校和专业之间选择的矛盾,是院校志愿重要还是专业志愿重要,关键在于考生本人的志向和爱好。

  四是个人愿望与服从志愿的关系。每个院校志愿中都设置了专业服从志愿选项,考生的志愿充分反映了个人的意愿,但是否填报服从志愿则是考生不能忽视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近几年的录取工作中,有些考生的成绩已经达到了院校的录取线,但由于未达到所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又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而被院校退档,失去了录取机会,十分可惜。建议考生结合本人情况积极稳妥考虑是否选择服从志愿。

  五是院校第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的关系。同一院校志愿的各个专业间也应有“坡度”,特别要注意有些招生院校录取工作中安排专业时采用“分数级差”、“专业清”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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