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1年报考免费定向培养乡镇卫生院医学生注意事项
2011年06月14日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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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毕业去向
定向医学生毕业后,由定向地卫生局安排到县级医院临床科室轮转学习一年,之后回定向的乡镇卫生院工作,在乡镇卫生院连续服务时间至少5年。
六、优惠政策
(一)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按本科生每人每年7000元、专科生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减免定向医学生学习期间学杂费。
(二)定向医学生除享受国家统招毕业生同等待遇外,还享受到乡镇以下工作大学毕业生的优惠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现行有关规定核定参加工作的定向生的工资待遇。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薪级工资可高定2级;在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薪级工资可高定1级。
(三)定向医学生报到后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管理,保证有编有岗。
(四)培养院校对定向医学生提供优惠政策,在助学金和奖学金方面予以倾斜。
(五)定向医学生晋升职称时享受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倾斜政策。
联系人:江西省卫生厅人事处,电话:0791-6226312;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电话:0791-8675521;
南昌大学招就处,电话:0791-8305092;
江西中医学院招就处,电话:0791-7119528;
赣南医学院学工处,电话:0797-8269722;
九江学院招就处,电话:0792-8310030;
井冈山大学招就处,电话:0796-8110323;
宜春学院招就处,电话:0795-3201962或3201926;
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招就办,电话:0793-7089428;
江西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办,电话:0791-8270261。
附件:附件1:江西省定向培养乡镇卫生院医学生协议书(格式).doc
附件2:江西省定向培养乡镇卫生院医学生需求计划汇总表.xls
江西省卫生厅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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