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考生报考公安院校面试体测成都泸州两地考

2011年06月13日 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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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检

  参加军检时要空腹

  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经面试合格的考生,于6月30日—7月1日持招生院校开具的军检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空腹到指定地点参加军检(军检地点届时通知)。

  政审

  到户籍地派出所报名

  拟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经面试合格后,在面试现场领取由省公安厅出具的《政审通知单》,携带高考《准考证》及其复印件一份、第二代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于6月29日-7月3日18∶00之前自行到户籍地派出所报名政审,户籍地和居住地分离的考生须到两地派出所报名政审。考生面试合格,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公安机关参加政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安类专业(武警)志愿。

  特别提醒:由于公安面试和体能测试是招生学校具体实施的,在近年录取中,除四川警察学院外,各学校的面试结果在录取时难以通用;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非公安类专业(即安排在提前批次以外的其他批次的专业)的考生,不参加公安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军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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