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1年关于填报高考志愿及录取问题解答

2011年06月09日 来源: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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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提前录取的学校能否兼报?为什么?

  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高校志愿时,对于体育、艺术、军事(含国防生)、公安院校、司法院校公安类专业以及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等六类高校,对考生都有不同的特殊要求,如政治条件、身体条件、专业术科等,有的要提前进行面试或考核测试,而且又都在一个批次同时录取,考生兼报就无法投档。因此,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能兼报。

  5.对第一志愿报考农、林高校的考生有何照顾政策?

  对提前批及对口招生批之外的其他各批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高校的考生,如果所报高校生源不足,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省外高校对此项规定的认定意见,在招生专业计划中有说明,请考生注意查阅。

  6.填报定向就业专业志愿有哪些规定和要求?定向生如何录取?

  定向生,就是定向就业招生,是在招生时就明确毕业后就业去向的招生计划形式。高校可安排面向艰苦地区、艰苦行业以及军工、国防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其目的是为了解决艰苦行业、地区以及军工、国防等高层次人才需求问题,不是对某一局部地区、单位人员子女的照顾或福利。

  高校定向就业专业计划按专业单列,单独编制专业代号。

  定向就业招生随学校相应批次同时录取。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本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计划的,可在本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定向西藏的可在本校调档分数线下40分以内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根据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或就地转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后公开征集志愿,其余各批则就地转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执行。

  定向招生高校和用人单位不得对考生附加额外条件,不得向考生收取定向培养费,毕业后用人单位要为考生安排工作。国家严禁利用定向就业招生政策指定生源、随意降低考试成绩要求或向考生乱收费。

  7.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如何招生?

  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是党和国家为加快培养少数民族地区人才而定的特殊政策措施。

  (1)生源范围

  生源范围是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录取标准

  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本科相应批次所报高校提档分数线80分。

  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得低于专科相应批次所报高校提档分数线60分。

  民族班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本、专科相应批次所报高校提档分数线40分。

  (3)志愿填报和录取程序

  民族班志愿随有关学校本、专科普通类专业志愿的相应批次一起填报。

  预科班志愿随有关学校本、专科普通类相应批次填报在对应的预科志愿栏内。

  预科班、民族班录取工作安排在各有关学校本、专科普通类相应录取批次内进行。其中报考民族班志愿的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与相应本、专科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同时投档;报考预科班的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预科志愿投档。

  (4)预科培养

  教育部规定,从2006年起,全国高校本、专科预科阶段培养实行相对集中办学。被录取的预科新生先在指定的预科培养学校集中进行1至2年预科阶段学习。学生预科结业考核合格者,由招生学校发本(专)科录取通知书。被预科班录取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预科培养学校报到。

  (5)民族班已录取考生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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