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今年本二批可报考6个院校志愿

2011年06月02日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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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我省普通高招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办法日前出台,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本二批可报考6个院校志愿,比去年多2个志愿,而高职(专科)批征求志愿可填报10个院校志愿,比去年多4个志愿。

  今年我省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范围为文史类、理工类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的常规志愿(均为“第一志愿”以及这三个批次的征求志愿,),取消本三批设置,具体填报志愿的时间由省高招办另行公布。同时,今年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由于面试成绩不通用以及各院校录取标准不一致等原因,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文史理工类志愿这些事项要注意

  本一

  可报4院校6专业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本科各批次,均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都实行网上填报。其中,本科一批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4个(A、B、C、D)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愿意校内专业调剂栏目。

  本二

  可报6院校6专业

  本科二批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6个(A、B、C、D、E、F)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愿意校内专业调剂栏目。较之去年,今年本二批增加了2个志愿院校。

  高职(专科)

  征求志愿增4个院校志愿

  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设6个(A、B、C、D、E、F)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愿意校内专业调剂栏目;征求志愿设10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比去年增加4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愿意校内专业调剂栏目。

  考生位次

  排序不计非固定加分

  根据规定,录取时分文史类、理工类将考生群体按投档分数(总分+固定照顾项目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此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如填报同一所院校的若干个考生投档分和单科分数均相同,则不占院校调档比例同时出档,由院校审录。

  这里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如果考生享受的是仅适用于在闽高校的照顾政策,在录取时属于“非固定加分”,在考生分数排序时不能作为固定加分计入投档分(即考生仍按原始总分排序),但在检索到该考生的平行志愿时,如相关志愿栏目符合加分条件,可作加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