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考28日起网上填报志愿

2011年06月02日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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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昆明市参加全国高考及全省“三校生”考试的考生共有29802人。其中,普通高考报名人数为25779人。

  提醒:考试开考信号发出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距考试结束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

  今年网上填志愿

  今年,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继续实施所有批次的志愿全部实施网上填报。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8日8时至6月30日18时。考生用报名时的用户名(或考号)、密码登录省招考院招生工作网,自行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记者昨日获悉,今年,我省的高考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8日8时至6月30日18时,逾期不再受理。文史、理工类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艺术、体育类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志愿设置

  提前类批次

  提前本科批次、提前专科批次、自主招生批次,每个批次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院校调剂”标志。

  所有参加高考的考生在填报提前类批次时,均可填报司法警察院校、免费师范生、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志愿。而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限应届高中毕业生),只有政审合格的考生方能填报。报考空军飞行学员、民航飞行学员、公安警察、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院校,只有政治考核合格、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方能填报。填报军事院校、空军飞行学员、民航飞行学员、公安警察院校、司法警察院校、免费师范生、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院校志愿时,只能填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

  根据要求,志愿填报提前批次军校和国防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政治考核,按要求认真填写《政治考核表》。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论由县人武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体检。

  填报自主招生批次的志愿,必须是已取得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或经招收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有关高校测试合格,并已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方可填报。

  文史、理工类

  本科批次志愿设置:第一批次本科A类、第一批次本科B类、第二批次本科A类、第二批次本科B类、第三批次本科。每个批次设置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院校调剂”标志。

  专科层次志愿设置:第一批次专科A类、第一批次专科B类、第二批次专科。每个批次设置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院校调剂”标志。

  预科层次志愿设置:第一批次本科预科、第二批次本科预科、第三批次本科预科、第一批次专科预科、第二批次专科预科。每个批次均设2个预科院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院校调剂”标志。

  中专层次志愿设置:高中中专1个批次,1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院校调剂”标志。

  填报预科批次的考生,必须符合少数民族预科生招生条件,方能填报预科志愿。文史、理工类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

  艺术、体育类

  艺术、体育类按照招生计划分为4个专业类,即统考音乐类、统考美术类、艺术单考类、体育类。文史、理工类的考生,应根据本人所参加的艺术、体育类的专业考试情况选择所对应的志愿。同时,考生还可以兼报相应的文史、理工类志愿。在同一批次中,艺术、体育类提前投档;兼报了文史、理工类志愿的考生,若已经被同一批次的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则不再参与文史、理工类的投档。

  艺术、体育提前批次志愿分为提前本科批次、提前专科批次,每个批次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院校调剂”标志。本、专科层次划分为第一批次本科、第二批次本科、第二批次本科预科、第三批次本科、第一批次专科、第二批次专科。每个批次设1个第一志愿,4个第二平行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院校调剂”标志。体育、艺术类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规则投档。

  投档原则

  顺序志愿投档原则

  顺序志愿的投档遵循志愿优先、成绩排序原则。顺序志愿以同批次、同院校志愿的考生为1个投档序列,体现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比例(指招生计划与投档人数之比)投档。线上考生数超过计划数120%的学校,一般按1:1.2以内的比例投档;线上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120%的学校,线上生源一次投完。如果学校提出具体投档比例,经省招生考试院同意后,可按学校提出的投档比例投出合格考生。

  在同一批次中实行“志愿清”的投档办法,即在第一志愿退完后才投放第二志愿。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

  平行志愿的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就同批次同科类整体而言,高位次考生优先获得投档机会;就考生个体而言,则依志愿顺序投档。“分数优先”就是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首先按分数(而不是按志愿)排序,对排序队列中的任何一位考生而言,只有对该考生完成了投档判断,对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还必须完成投档,才会进行下一个考生的处理。即分数高的考生较分数低的考生,优先获得投档机会。“遵循志愿”就是在处理每一个考生时,按考生平行志愿逻辑顺序逐一检索,一旦检索到的志愿符合投档条件,即进行投档,之后的志愿将不再检索。

  考生在按分数排序的过程中,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档分数,即文化总分+照顾分的值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一次性原则,每次填报的平行志愿只在该批次该轮投档中有效。对每次填报的同批次平行志愿只进行一次投档,未能投出的考生原来所填报的本批次志愿作废,考生可填报本批次后续的征集志愿或参与下一批次录取。

  对本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高校,不能补投原有志愿档案,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须统一公布,重新征集志愿。在院校对民族、单科成绩的条件控制下进行投档,不符合条件的,不参与投档。填报省内院校所加的照顾分(如农村独子等),如成绩(含加分后)达到该校最低投档线,则不受投档比例的限制,可直接投出。

  投档比例

  根据择优录取、兼顾招生学校自主权以及降低投出考生退档比例的原则,我省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投档比例按以下原则确定。

  招生院校有权在1:1-1:1.05的比例范围内提出本校的投档比例。学校应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和省招生考试院投档前提供的生源情况及时调整投档比例,以尽可能减少退档考生数。

  如果招生院校对投档比例无特殊要求,则按以下原则确定:

  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1:1.05的比例确定,省外本科第三批、高职高专普通批按不超过1:1.1的比例确定,省内本科第三批、高职高专按规定比例确定。同位次、同志愿的考生不受投档比例的限制,达到学校投档线的一起投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