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万余高考生承诺诚信考试作弊情节严重取消各科成绩并禁考1年

2011年06月01日 来源:北京考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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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7万余名高考生已人人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在高考中诚信应考。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提醒,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等情节严重的考生,将被取消各科高考成绩,禁考1年。

  根据规定,考生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在考场或教育考试机构禁止范围内喧哗、吸烟及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用规定以外的笔、纸答题,或在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以及用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其他违反考试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属于考试违纪。考生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及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及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传、接物品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行为属于考试作弊。考生如果有考试违纪行为,将被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如果有作弊行为,其当年高考各科成绩将被取消。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除了取消当年高考各科成绩外,下一年度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了解,对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其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

  提醒考生注意的是,约80%的高考违纪行为为无意识违纪。例如考生忘了将手机放在考场外等。因此,考生一定要遵守考场纪律,注意检查带进考场的物品,规定的禁带物品千万不能带入考场,别因“无意识”违纪酿成终生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