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招生委员会致全省高考考生及考生家长的公开信

2011年05月13日 来源: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各位考生及家长:

  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即将于6月7日—9日举行,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权威性,给我省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省委、省政府下决心整肃考风考纪,狠刹考试不正之风,近日转发了省直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的意见》,要举全省之力,全面形成依法依纪治考的高压态势,不留任何整治死角,确保今年高考工作圆满顺利完成,确保广大考生的利益不受侵害。

  去年我省完成了覆盖所有考场的电子监控巡查系统建设,对所有考场进行全时远程监控和图像存储,并在高考结束后,对监控录像进行回放审查,严肃处理作弊考生,从严查处违纪和不作为的监考人员。公安、工商、教育、监察、工信等部门密切配合,多措并举,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有力地打击了作弊分子,对预谋作弊的考生和不法分子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省纪委、省监察厅下发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违纪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强防范,全程监督,严格追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高考考风考纪监督机制,取得了良好地社会效果。

  目前,在全省范围内的打击销售考试作弊器材专项整治行动已经全面展开,省公安、工商等部门集中力量对无线作弊器材集散地进行清理整顿,并对考点周边临时租住房进行清查,深挖组织作弊幕后人员,对涉及违法犯罪分子,公安部门将加大对作弊及作弊组织者的查处力度,从严惩处。省工信厅继续加大投入,采购了国内先进的无线电警示压制设备。考试期间将调集全部无线电固定监测设备、移动监测车和便携测向设备加大对考点周边可疑信号的自动搜索识别和跟踪干扰压制。省纪委、省监察厅进一步加大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力度,重申:凡舞弊考生,一律取消当年成绩和下一年高考资格;凡参与或授意舞弊的公职人员,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凡参与或授意舞弊的领导干部,一律先停职检查,再作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凡失职失责造成影响和后果的部门,一律追究责任;凡参与或间接参与舞弊等违纪的领导干部、党员干部、考生和考生家长,一律公开曝光。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听力考试将按卷面听力成绩乘以10/30记入总分。继续实行考后通知成绩和确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填报高考志愿。积极推进“阳光工程”,进一步扩大网上征集志愿范围。通过多种方式将有关高考的政策、信息对社会进行公开。录取期间,每天的录取结果将会传至各县(市、区),考生可直接到当地招生办或省招办信访接待室,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录取结果。

  高考在即,望广大考生要掌握好复习节奏,调整好心态,积极应考。要自觉参加诚信考试教育活动,诚信考试,排除杂念,不要违规、作弊,否则,将会记入考生本人诚信档案,影响考生的考试和录取;不要轻信、购买、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积极配合考试工作人的检查。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做到不违规、不舞弊。

  近年来,一些非法中介和不法分子乘考生和家长对招生政策不了解、录取程序不熟悉之机,利用考生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焦虑、迫切、投机等心理;以能够办理各种入学手续,能够争取招生院校机动指标,能够找领导或熟人“走后门”为由;有的伪造新生入学通知书,有的混淆普通高考、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的办学模式;甚至声称在录取结束后,仍可对未达到录取线的低分考生进行录取,编造各种谎言骗得考生及家长的信任,大肆骗取财物。给考生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也给考生家庭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希望考生及家长不要委托他人查询考生信息,防止录取信息被不法分子炒卖和利用。

  最后,我们衷心地希望每位考生及家长自觉维护考试公平、公正,遵章守纪,诚信高考,远离作弊,实现考生继续深造的梦想。

  预祝广大考生高考顺利! 

  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