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1体育特长生5月12日统一测试
2011年04月13日
来源: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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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对2011年黑龙江省对已报名参加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持有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的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进行统一测试,经测试合格的考生可以享受照顾政策。
一、测试对象及项目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的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以下项目的测试: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游泳、冰上。其中冰上项目已于2011年1月7日测试结束。
二、测试地点及时间
测试地点为:田径项目在黑龙江大学2号田径场测试,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等其他项目在哈尔滨理工大学体育馆测试,足球项目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田径场测试。测试时间为:5月12日8:00—15:00。
三、测试要求
1.考生测试准考证由省招考办统一编排,并于4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下发给各市(行署)招考办。市(行署)招考办在4月底以前统一打印考生测试准考证并塑封发给考生。考生号码布在考生测试检录时由省招考办统一下发。
2.考生在参加测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及号码布。
3.考生必须按所持二级证书的项目内容参加测试,不得改项。
4.持有两个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只能选一项参加测试。
5.考生应在5月12日早8:00前到黑龙江大学2号田径场检录,逾时不参加检录的按缺考处理,不予补测。
6.测试项目按公布的测试标准执行。测试要求及评分标准已在我办龙招信息港(www.lzk.hl.cn)公布。
7.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项目测试中,80分以上为合格(含80分),前40分测试内容未得到20分(不含20分)者取消以下内容测试资格。参加乒乓球测试的考生自备球拍。
8.参加测试的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对在测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按教育部第18号令严肃处理。
一、测试对象及项目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的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以下项目的测试: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游泳、冰上。其中冰上项目已于2011年1月7日测试结束。
二、测试地点及时间
测试地点为:田径项目在黑龙江大学2号田径场测试,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等其他项目在哈尔滨理工大学体育馆测试,足球项目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田径场测试。测试时间为:5月12日8:00—15:00。
三、测试要求
1.考生测试准考证由省招考办统一编排,并于4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下发给各市(行署)招考办。市(行署)招考办在4月底以前统一打印考生测试准考证并塑封发给考生。考生号码布在考生测试检录时由省招考办统一下发。
2.考生在参加测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及号码布。
3.考生必须按所持二级证书的项目内容参加测试,不得改项。
4.持有两个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只能选一项参加测试。
5.考生应在5月12日早8:00前到黑龙江大学2号田径场检录,逾时不参加检录的按缺考处理,不予补测。
6.测试项目按公布的测试标准执行。测试要求及评分标准已在我办龙招信息港(www.lzk.hl.cn)公布。
7.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项目测试中,80分以上为合格(含80分),前40分测试内容未得到20分(不含20分)者取消以下内容测试资格。参加乒乓球测试的考生自备球拍。
8.参加测试的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对在测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按教育部第18号令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