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4月9日至4月10日在天津体育学院进行

2011年04月08日 来源:天津招考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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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于4月9日进行

  2011年我市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于4月9日至4月10日在天津体育学院进行。考试分为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两部分,上午进行身体素质考试,下午进行专项技术考试。

  按照规定,身体素质考试成绩占专业考试总成绩的70%,包括100米、原地推铅球、立定跳远三项,为考生必考项目。专项技术考试成绩占专业考试总成绩的30%,包括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跆拳道、游泳、健美操、网球等项目,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实际任选其中一项参加考试。

  为帮助考生顺利参加考试,市高招办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生应详细了解考试的相关要求,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于考试作弊考生,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电子档案。

  二、考生需提前了解到达考点的乘车路线,不要迟到。要准备好考试用服装和运动鞋,并根据天气情况注意增减衣物。考生须在考试当日上午7点30分持考生证、身份证在天津体育学院田径馆报到检录。未按时进行报到检录的考生视为放弃,不再安排补考。

  三、考试前,考生应认真听取考官宣布的测试规则和要求,避免因违反规则而影响考试成绩。各专项考试开始的时间不同,请考生在进行身体素质考试后,注意引导员宣布的专项考试时间,并留意考点公告栏的通知。

  据介绍,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在体育专业考试工作中我市将采取实行封闭管理、严密工作程序、严格审核考生证件、纪检监察人员现场监督、考生对考试成绩当场签字确认等有效措施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月30日后,市高招办公布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考生的考试成绩通过报名单位通知考生本人。届时,考生也可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查询考试成绩。

  根据规定,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还须参加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附:1.各区县考生参加专业考试具体时间

  2.身体素质考试规则

  1.各区县考生参加专业考试具体时间

  4月9日:和平区、河西区、河北区、河东区、南开区、红桥区、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大港区海滨教育中心、武清区、静海县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

  4月10日: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蓟县、宝坻区、宁河县、天津铁厂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

  2.身体素质考试规则

  (1)100米跑可穿跑鞋(短钉),起跑采用蹲踞式。抢跑个人累计犯规两次,取消本项考试资格,其它同田径运动比赛规则。

  (2)立定跳远不可穿钉鞋、带胶粒的足球运动鞋,在沙坑后1米左右设置一起跳线,双脚置于起跳线后起跳。

  (3)原地推铅球:男子为5公斤,女子为4公斤。在铅球投掷圈内,从静止姿势开始,原地侧向或背向均可,不得做滑步或旋转动作,其他同田径运动比赛规则。

  (4)100米跑只有一次测试机会。立定跳远和原地推铅球考试之前,每位考生可以试跳(投)一次,正式测试有三次机会,取最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