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1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

2011年04月06日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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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1日,2011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教育纪工委书记赵关君,省教育考试院院长葛为民分别部署考试招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今年考试招生各项工作任务。

  刘希平充分肯定了近几年全省考试招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这些年我们在考试招生上做了许多探索,经过年复一年的努力,取得了不少成效。2007年推行平行志愿,使广大考生及家长不再为填报志愿困扰,高校也不需要再担心大小年的变数。推行新课改高考方案,始终平稳推进,得到了广大考生和家长的认同,使考生在统一的高考面前有了自己的选择,英语听力和技术实行两次考试,使广大考生有了弥补偶然性失误的机会,减轻了压力。推行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逐步增加了考生、学校的选择权,使高考的路径变宽了,不再是唯一的统考。尝试完善高考三位一体评价制度,改变着一考定终身局面,不仅在省内产生了很大的反响,在全国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袁贵仁部长对这项改革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认为这项改革符合国家规划纲要当中关于高考改革的方向。这些年我们始终坚持推行阳光招生,做得很过硬。包括从严规范了竞赛类加分行为,使招生工作变得让老百姓越来越放心。考试招生制度的重大变革,是渐进性的变革,有力地促进了浙江教育事业的科学和谐发展,走在了全国前列。去年根据中央教科所教育现代化进程的评估,我省教育现代化实现程度达到了84.59%,在全国排第四位、省区最高。招生考试制度中作为国际学生能力测试的PISA考试,我省在67个国家和地区中阅读排第六,科学、数学素养列第二。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11个省市区中,三项指标全部排第一,这些都说明,我省的教育质量名列前茅。

  刘希平就科学把握“十二五”时期考试招生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和2011年考试招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实现教育改革发展目标的根本动力在于改革。改革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关键所在。关于考试招生改革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方向是,按照科学、公平、规范、易行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在坚持和完善统一高考招生的基础上,探索多样化的高考招生模式,增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高考招生中的影响作用,不断地建立健全有利于引导素质教育、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有利于选拔和培养各类人才,尤其是创业、创新人才的多元化的考试招生机制;要继续推进高职自主招生试点;要积极尝试完善本科院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要进一步做好紧缺类人才的招生试点,满足社会的特殊需要,特别是紧缺类的人才需要。同时要深入研究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制度,探索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普及化阶段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刘希平强调,在高考改革上要秉持既积极又稳妥的态度,始终把维护公平公正放在突出位置。要强化改革意识,适应基础教育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适应高等学校选拔培养人才的需要,适应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要求的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今年考试招生各项工作。一要确保安全,尤其要做好试题试卷、考场安全,不能有任何闪失。必须做到科学命题,做到严格执行各项保密制度,绝不出现失密泄密。二要维护公正,重点推进阳光招生工程,严格执行各类招生制度和招生程序,实现整个招生工程的公平公正。逐级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三要完善服务,贯彻以生为本的原则,积极地推进考务公开,适时地做好高考宣传,营造宽松的考试氛围。

  全省各设区市、义乌市教育局分管局长、招考机构负责人,本科院校分管校长、招生负责人,高职院校分管校长,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人、省教育考试院的同志共20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