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考生:端正心态,积极备考,自觉抵制高考不良信息
2011年04月02日
来源:广西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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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端正心态,积极备考,自觉抵制高考不良信息
近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接到区内几所高中反映,有社会人员偷偷进入校园,向高三学生分发或在校园内张贴提供高考作弊服务的广告单,声称能为考生提供高考试卷答案、高考作弊设备,极大地影响了考生备考心态,扰乱了校园秩序。对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地中学严肃治理有关高考的不良信息,净化校园考试环境。同时,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及家长:我区一直以来都采取严厉措施防范打击各种违纪作弊行为,对于以提供作弊信息和设备为由牟取暴利的不法分子,以及违纪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将进行严厉惩处。考生和家长一定要清醒头脑,端正心态,谨防上当受骗,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各地应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安全的管理,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园散布不良信息。对参与散布与高考有关不良信息的在职人员、学生,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园内及周边散布不良信息的情况,应及时予以制止,并清理、收缴不良信息资料。
从每年4月份开始,我区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都将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启动高考信息监控机制,严密监控并及时清理通过网络、手机、校园小广告等传播涉嫌试题泄密和作弊的信息,打击兜售考试作弊工具、帮助考生作弊、诈骗考生等的违法行为;对各市、县考区逐步开展安全防范及清除泄密污染工作,对涉考复习资料、仿真试题、辅导讲座等由各级招办严格登记备案。而在考试期间,各考点将配备“作弊克”等探测器、无线信号探测车、手机信号屏蔽仪等设备,对考场内可疑的无线电信号进行“全范围、无死角”式的追踪、干扰。同时,我区每年都选派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的高考巡视员、监考员参与普通高考考务工作,对群体性舞弊、雇人替考等行为进行重点防范和打击。由于我区实行严格的试卷、试题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严肃的考风考纪监管制度,我区普通高考连续几年未发生群体性舞弊事件。可以说,不法分子不可能在考前获得涉考资料,所提供的作弊工具也难逃“法眼”,其宣称能为考生提供高考作弊服务的信息是虚假信息。对此,考生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遇到不法行为时,也要主动向学校报告。
此外,根据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携带电子设备参加高考属于违纪行为,考试中使用电子设备属于作弊行为。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报名参加高考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考生的作弊行为将被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供高校招生录取参考。考生诚信电子档案长期有效,作弊等记录一经进入诚信档案,将永久性跟随考生,供社会用人单位查询。因此,考生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不要存在投机心理,因小失大。
近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接到区内几所高中反映,有社会人员偷偷进入校园,向高三学生分发或在校园内张贴提供高考作弊服务的广告单,声称能为考生提供高考试卷答案、高考作弊设备,极大地影响了考生备考心态,扰乱了校园秩序。对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地中学严肃治理有关高考的不良信息,净化校园考试环境。同时,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及家长:我区一直以来都采取严厉措施防范打击各种违纪作弊行为,对于以提供作弊信息和设备为由牟取暴利的不法分子,以及违纪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将进行严厉惩处。考生和家长一定要清醒头脑,端正心态,谨防上当受骗,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各地应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安全的管理,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园散布不良信息。对参与散布与高考有关不良信息的在职人员、学生,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园内及周边散布不良信息的情况,应及时予以制止,并清理、收缴不良信息资料。
从每年4月份开始,我区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都将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启动高考信息监控机制,严密监控并及时清理通过网络、手机、校园小广告等传播涉嫌试题泄密和作弊的信息,打击兜售考试作弊工具、帮助考生作弊、诈骗考生等的违法行为;对各市、县考区逐步开展安全防范及清除泄密污染工作,对涉考复习资料、仿真试题、辅导讲座等由各级招办严格登记备案。而在考试期间,各考点将配备“作弊克”等探测器、无线信号探测车、手机信号屏蔽仪等设备,对考场内可疑的无线电信号进行“全范围、无死角”式的追踪、干扰。同时,我区每年都选派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的高考巡视员、监考员参与普通高考考务工作,对群体性舞弊、雇人替考等行为进行重点防范和打击。由于我区实行严格的试卷、试题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严肃的考风考纪监管制度,我区普通高考连续几年未发生群体性舞弊事件。可以说,不法分子不可能在考前获得涉考资料,所提供的作弊工具也难逃“法眼”,其宣称能为考生提供高考作弊服务的信息是虚假信息。对此,考生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遇到不法行为时,也要主动向学校报告。
此外,根据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携带电子设备参加高考属于违纪行为,考试中使用电子设备属于作弊行为。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报名参加高考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考生的作弊行为将被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供高校招生录取参考。考生诚信电子档案长期有效,作弊等记录一经进入诚信档案,将永久性跟随考生,供社会用人单位查询。因此,考生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不要存在投机心理,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