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做好北京市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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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口试是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中的组成部分,口试成绩是高校外语类专业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为保证外语口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口试范围
凡在2011年高考报名时选择“参加外语口试”并已缴纳口试费的考生均应参加外语口试。
二、口试语种
口试语种分为:英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四个语种,考生所考语种以其在高考报名时选择的语种为准。
三、口试时间与地点:
外语口试于4月23日、24日集中进行。全市共设七个外语口试考点,即外交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4月23日(星期六):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安排有口语考试。
4月24日(星期日):外交学院、北京语言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安排有口语考试。
四、有关要求
1、4月18日-22日,考生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自行打印本人的《北京市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试通知单》(以下简称《外语口试通知单》),考生须按《外语口试通知单》中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指定的院校参加口试。
2、各区县高招办负责提醒各高考报名单位督促考生按时打印并携带《外语口试通知单》参加外语口试。
3、各考点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外语口试的各项工作,确保外语口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1、考生须知
2、北京市2011年外语口试地点一览表.doc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
考生须知
1、考生应于4月18日—22日,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自行打印本人的《北京市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试通知单》。
2、考生凭本人《外语口试通知单》、身份证(或户口簿)按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指定的口试地点参加外语口试。
3、考生报到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考室等候,然后按顺序分批进入备考室。
4、考生在备考室按试题内容准备7分钟,之后由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考场进行口试。
5、考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蓝、黑色)、《外语口试通知单》、身份证(或户口簿),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辞典、书包、书籍、纸张等。
6、口试时要严肃认真,积极主动回答口试教师的提问。
7、口试完毕后,立即退出考场,退出考场后不得与未进行口试的考生交谈有关口试内容,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或大声喧哗。
8、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对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9、5月5日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查询本人的外语口试成绩,口试成绩将于6月下旬随高考成绩一并下发到考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