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厅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03月01日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2011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大局,坚持育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深入学习宣传全教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

  1.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的学习宣传,重点搞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分管教育的负责同志、学校领导干部和教育工作者的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落实。广泛开展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方法的大学习、大讨论,增强学校和教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学校,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2.推动实施重点项目和改革试点。3月底前全部启动实施学前教育普及计划、素质教育推进计划、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计划、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德育与学风建设计划、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教育体制改革推进计划等8项计划。精心组织开展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教师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指导有关市搞好各项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启动实施我省教育改革试点。

  3.加大组织落实力度。完善督查协调机制,制定检查考核办法,加强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确保《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任务落到实处。抓紧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

  二、突出素质教育战略主题,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

  4.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制度建设,按照省人大立法计划,开展《山东省素质教育推进条例》调研制定工作。研究制定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制度,违规办学投诉挂牌督办制度,强化教育行政问责制度,努力推进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制度化。继续推进公办高考补习学校撤销计划。督促各地研究制定科学的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办法。深化课程改革,推动普通高中在开齐开全必修课程的基础上,大力推进选课走班教学,严禁文理分科。进一步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地方课程的开设,规范校本课程的开设和开发。推动中小学校设立读书节、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大力实施阳光体育工程和体育、艺术2+1项目,全面推进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完善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制度,努力提升学校的课程实施水平。落实德育与学风建设计划对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要求,提高德育实效,研究出台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建立全员育人导师制,实施教书育人“一岗双责”考核制度、班教导会制度。进一步发挥各级关工委的教育作用。开展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加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做好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研发使用工作。

  5.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评估体系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标准,组织开展先进县(市、区)创建及评选表彰活动。制定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升学办法。进一步完善控制学生辍学制度。全面推进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完成60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继续实施“两热一暖一改”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更新工程、特殊教育学校仪器配备工程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班班通”工程。启动实施体卫艺器材设施配备(达标)工程、全民健身初中学校健身器材配备工程。完善支持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中小学远程教育可持续发展机制。

  6.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开展“学前教育制度建设年”系列活动,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地方政府落实责任,扩增公办学前教育资源,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制定学前教育专项督导评估方案,启动对学前教育的专项督导。开展乡镇中心幼儿园认定工作。严格执行幼儿园审批及年检制度,规范幼儿园收费,开展规范办园行为检查。继续开展学前教育先进县(市、区)及省级“十佳”幼儿园、示范幼儿园评选工作。

  7.着力推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启动“高等学校与普通高中联合育人计划”,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办学。研究制定方案,鼓励普通高中适当增加职业教育教学内容。继续控制普通高中规模和班额。推进普通高中数字探究实验室配备工程。规范办学主体,加快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工作。

  8.加快发展特殊教育,支持发展民族教育。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探索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试点。积极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编写地方教材,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校本课程建设。开展特殊教育学校劳动和职业技术教育视导工作。扎实做好扶持省内民族学校发展工作。加强我省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多种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系列活动。

  三、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学生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

  9.稳定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加强对高中阶段招生的统筹管理,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开展职业认知教育,引导初中毕业生理性择校,合理分流。积极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继续推进东部与西部、城市与农村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建立适应在职学习、半工半读的灵活学习制度,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积极推动职业学校生源多样化。

  10.优化职业教育结构。进一步完善落实有关设学标准,以市为主加大学校布局调整力度,清理零招生的“休眠”学校,逐步消除办学规模小、条件差、效益低下的不合格学校,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间、职业学校与技工学校间的合作与融合,逐步在县域内至少建成一所达到国家级重点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建成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职教集团和知名职教品牌。改善中等农业职业学校和涉农专业办学条件,加快培养适应农村和农业发展需要的实用人才。调整职业教育专业布局,统筹专业设置,实行差别化发展,推进区域职业教育资源深度整合,探索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型职业教育体系。

  11.完善技能型人才培养机制。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施职业学校学生就业能力建设工程,促进专业与产业、企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行业规范和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服务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启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制计划,规范中等职业教育设学、名称、专业设置、学籍注册等,建立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学校及专业公告制度,建立以职业素养和能力为本位的专业课程体系和课程标准,完善教材管理和质量监督机制,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的深度合作与融合。组织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进一步完善竞赛制度,扩大覆盖面,实现校校办赛、人人参赛,以赛促练,引导教育教学改革。

  12.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启动省级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复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启动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力争创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25所。争取国家支持建设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抓好国家级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启动省级中等职业学校服务能力建设计划,建设200个规范化专业实训中心,20个多专业示范性实训中心,4个区域性综合实训基地。

  四、强化高等学校内涵发展,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13.启动“特色高校建设计划”。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引导高校科学定位,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发展目标和规划,调整优化人才培养规格和人才培养方案。以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推动高职教育健康发展。按教育部要求,做好第三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检查验收和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启动工作。做好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的遴选工作。

  14.继续推行“质量立校行动”工程。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大专业结构调整力度,增强人才培养的适用性和针对性。做好本专科专业设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人才需求预测,加强新上专业的论证,积极打造品牌专业、特色专业。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指导高校进一步做好课程建设工作,深化课程开发和课程体系改革,以精品课程建设为龙头,积极构建系列优质课程群。统筹规划省级教材编写,做好优秀教材评选工作。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和完善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行业、企业广泛参与的人才培养新机制。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改革,继续推进双专业、双学位改革,扩大试点高校范围。强化实践教学管理,加强实验、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立项建设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高等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把实验室建成创新人才的培养基地。积极组织大学生参加科技、专业技能大赛等活动,培养团结协作精神、创新精神和创业就业能力。强化各项制度建设,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机制,指导本科高校按照新方案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组织对我省15所高职院校进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辅导、创业教育和师范类毕业生资格审核、派遣工作。启动学生信息库建设,进一步搞好学籍学历管理。

  15.启动重点学科建设工程。适应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围绕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等区域重点带动战略对学科人才的需求,重点倾斜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空白学科、应用学科;大力支持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积极扶持优势传统学科创新与发展。依托具有国家重点学科的5所大学遴选建设60个左右省级重点学科,从中遴选强化建设40个左右特色重点学科;在其他地方普通高校中遴选建设240个左右省级重点学科,从中遴选强化建设60个左右特色重点学科。培育一批山东地方品牌的特色重点学科,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

  16.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推进研究生培养与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实践相结合,加强校外创新培养基地建设,营造创新学术环境,增强研究生创新能力。调整研究生培养类型结构,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17.提升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实施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分批遴选建设高校重点实验室150个、人文社科研究基地40个,其中,强化建设重点实验室50个、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0个。实施产学研合作推进工程,创新产学研结合模式,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资源共享。支持建立一批产学研示范基地,大力推进校企合作联盟,鼓励高校与企业共建实验室、研发中心,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五、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18.深入推进成人教育。继续实施成人高等教育品牌专业和特色课程建设项目,建设60-80门特色课程。组织开展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水平检查评估。启动成人高等教育公共网络教学管理平台建设,组织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加强农村成人学校建设,完善农村成人教育网络。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做好自学考试工作,努力开拓新的社会证书考试项目,为构建学习型社会服务。

  19.积极推进社区教育。加强社区教育机构和志愿者队伍建设,依托各级各类学校面向社区成员提供教育资源支持和培训服务,鼓励学校教师作为志愿者参与社区教育。积极推动社区教育示范区、示范街道(乡镇)建设。依托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建立山东省社区教育资源支持和服务中心,探索建立社区大学。

  六、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推进教育改革开放

  20.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强化政府在基本教育公共服务中的责任,构建完善以政府办学为主,民办学校、社会力量办学、中外合作办学等多种办学形式的多元化办学体制。推进公办学校多元化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通过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方式参与举办现有公办学校。研究制定优惠政策,调动行业、企业举办、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促进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促进并规范民办学校发展,协调推进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完善民办学校重组与退出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民办高校督导专员作用,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教育教学、财务等重要事项的监管。

  21.推动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各级政府发展教育的责任,研究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管理机制。明晰省、市、县(市、区)教育事权和财权,完善省级政府统筹、地方分级负责的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各级政府管理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省市共建高等学校的管理模式,积极推进8所市属公办本科高校由省直接管理,纳入省级财政预算。强化市级政府协调区域职业教育发展的责任,促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建立教育决策调研论证、公众参与以及社会听证、质询制度,加快教育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和培育教育中介组织,完善相关制度,推进管理方式改革。

  22.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继续完善考试招生制度,加强招生考试政策研究,积极推进高校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继续推进分批次征集志愿,增加本科二批实行分批次征集志愿。强化市级招生部门的技术能力和IT设施建设,推进考务平台二、三期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省高考网上巡查考场的覆盖率。继续推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严格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风考纪,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诚信、可用。实行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免试注册入学制度。推进对口高职注册入学、自主招生改革。

  23.启动教育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全省整体推进与部分地区、学校先行先试相结合,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启动开展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改革试点、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改革试点、教师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市级政府统筹职业教育改革试点。

  24.深入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强化日常涉外管理工作,推进教育国际交流。加大公派出国留学和聘请外国专家资助力度。落实教育部《留学中国计划》,启动山东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计划。做好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推动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建设。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审批、评估和监管。做好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省部共管”试点的承接工作。

  七、加强保障能力建设,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25.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实施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工程,构建培养培训一体化的教师教育体系。完善教师资格制度,严格教师准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研究建立学前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扩大学前教育专业招生数量。把特教干部和教师培训纳入全省教师培训计划。创新农村学校教师补充机制,研究启动音体美教师特岗计划。完善齐鲁名师、名校长遴选、培养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实施普通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重点支持培养2000名教育教学骨干,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开展初中科学、人文与社会综合学科教师提高培训,增强教师新课程适应能力。加强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实施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扎实推进职业学校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稳妥分流富余基础文化课教师,组织开展“能工巧匠进职校”计划,优化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实施高校青年教师成长工程,全面提升青年教师的职业素养、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实施泰山学者建设二期工程和引进“万人计划”,培养一批创新型高端人才;采取“大师+团队”的人才聚集模式,建立结构合理、富有创新活力的优秀团队。进一步发挥我省高校创新平台的效益,建设高校科研创新团队。

  26.切实加强教育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建立健全规范的义务教育预算制度;严格落实经费分担责任,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高度重视化解学校债务,加大政府拨款力度,解决高中阶段学校债务;采取安排专项资金、提高生均定额拨款、增加化债奖励资金、返还土地置换收益等措施,加快高等学校债务化解步伐。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收费政策,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加强节约型校园建设,大力增收节支,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审计工作。

  27.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制定教育普法“六五”规划,深入开展教育法制培训,促进健全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继续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进一步完善教育法规体系,根据上位法的修订情况适时启动有关立法项目的修订工作,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立法工作。研究制定《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规范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备案、清查工作。积极做好教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28.完善教育督导运行机制。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各类学校提高办学水平,监督保障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促进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对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机制,做好对市级政府2010年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建立和完善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修订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推进教育示范县(市、区)建设。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责任区制度,明确各级督学的职责,努力做到教育督导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29.加强安全教育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和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等活动。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预警防范与应急处置机制,定期分析、排查安全隐患。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山东省教育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实施意见》等。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治理。加强安全培训,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扎实开展校方责任险工作,有效化解学生和学校风险。

  3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对《教育规划纲要》等中央和省委关于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扎实开展教育行风民主评议。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做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确保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校务公开,促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强化师德学风建设,加大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理顺处室职责范围,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狠抓工作落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广泛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教育活动。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进一步为老干部搞好服务。

  31.搞好教育科研、教育宣传等工作。加强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为宏观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快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工作步伐,加大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力度。进一步推进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和学校后勤工作,实施政府集中采购招投标。加强和改进教育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媒体作用,为全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发挥优势,打造品牌,推进各直属单位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