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招生办公布普通高校招生网报条件

2011年03月01日 来源:新疆电视台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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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新疆招生办公室了解到,根据新疆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在新疆参加高考的新疆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条件,其一是高中阶段在疆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且有在新疆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会考成绩。

  同时,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如果是高中阶段随父母调动需转入疆内就读高中的,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须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有高二、高三两年高中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会考成绩(须出具父母调动的相关手续证明)。

  另外,如果户口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而要求在新疆借考的考生,其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必须与我区相同,并持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同意其借考的书面证明,经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批准,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可接受其在当地考试。考试结束后,答卷寄往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