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体育专业统考分初试和复试

2011年02月24日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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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意见出台,今年体育专业统考分初试和复试,项目为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等四项;其中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为初试项目,800米跑为复试项目。体育统考每个项目成绩满分为25分,总成绩为100分。体育初试项目的成绩带入复试评分。

  据介绍,考生须于3月5日前(正常上班时间)到本人高考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高招办签领本人《体育类专业准考证》,随后须持本人《体育类专业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每批考试时间的前一天到体育统考考点报名,办理参加体育统考相关手续,缴交体育考试费,并按考点安排的时间、场地及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据了解,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录取开始实行平行志愿,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今年依然执行该录取方式。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5个(A、B、C、D、E)顺序排列的志愿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原则上按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招生计划的1:1投档,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体育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30%+考生体育成绩×7.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