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分数线划定原则确定

2011年01月06日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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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省招办获悉,2011年陕西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原则确定,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其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划定。其中,本科线为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专科线为普通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与去年相同的是,省内高校的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17个本科专业,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省内高校(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的其他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省内高校如果提高文化课录取分数,必须于3月底前予以确定,并通过本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