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2010年12月16日 来源:新疆招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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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须知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入场,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三、考生必须将准考证夹在画架左上角,所有的考试内容须画到盖有印章的一面,姓名、报名序号、准考证号填入印章内。

  四、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五、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准入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考场续考,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考生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考题的内容,不得在试卷上画小构图,不能随意改变静物的基本颜色,不得在试卷的空余部位或模特的局部特征涂写有记号特征的图像。

  七、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夹带、交换试卷,不准将试卷带出考场。

  八、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