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做好2011年广州市高考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
2010年12月16日
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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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准考证领取与发放
1、《报考省外普通高等院校艺术专业单考准考证》——在考生照电子相片并在报名系统确认报名信息以后即可到报名点打印领取。
2、《体育术科准考证》、《美术术科统考准考证》、《体尖生术科准考证》、《英语听说考试准考证》——全市统一在考试前一周由报名点发放。
3、《文化科目考试准考证》——全市统一在2011年6月3日由报名点发放。
4、《音乐术科统考准考证》――全市统一在2011年1月8日9:00-17:00按时到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体育馆领取。
5、报考体育术科、体尖专项考试和美术术科的考生须携带《术科准考证》和身份证到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考点报到和参加专业术科考试。
八、建立考生电子档案
各区(县级市)招考办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结束后,要切实组织专人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建立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建立电子档案的要求和标准,各中学(报名点)负责准确录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入办法另文通知)。各区(县级市)招考办负责体检医院录入考生体检信息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考生电子档案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借考考生“户口所在地”、“体育尖子”、“省级优秀学生”、全国奥赛获奖者、国家二级运动员、三侨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等及其他需照顾加分的特殊考生等信息,由各区(县级市)招考办负责对考生材料审核后,于2011年5月20日前通过广州市高考报名系统录入有关信息,由我办负责复核上报。“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编号由各报名点依据原件进行审核确认。在上报有关电子档案后,如有错或更改,必须及时与我办联系,确保考生电子档案准确无误。各区(县级市)招生办在2010年6月18日前将考生体检复查后需更改的体检结果(包括曾患有既往病史已治愈考生所提供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上报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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