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调整高考部分加分项目 2014年实行
2010年12月15日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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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江芸涵)12月13日,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据透露,该省贯彻意见将另行制定后公布。
通知详细指出了今后将要调整的高考加分项目和相关招生规定。参加奥赛或科技类竞赛获奖,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今后是否加分并没有硬性规定,而是“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是否加分”,并且加分的额度不超过20分。
体育加分将越来越严。比如对于仍然保留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项目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测试项目限定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统一测试须全程录像,学生测试成绩要现场公布。按照规定,上述两个项目的调整政策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开始适用,也就是说,这一政策影响的群体是从参加2014年高考的考生开始。
该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正会同相关部门会商四川省的贯彻意见,届时将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