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章程

2010年12月13日 来源:大连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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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曲艺类

  (1)京剧

  1演唱:准备2段京剧唱段,考生自选1段进行演唱,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学生演唱唱段的全部或片段,或者要求考生加演另一唱段,限时5分钟;

  2基本功测试:由评委现场命题,考查“唱、念、做、打”等基本功。

  (2)相声

  1表演:准备1段单口相声(原创、非原创均可),限时5分钟;

  2基本功测试:展示快板、评书等才艺;或由评委现场命题,考查绕口令等基本功。

  各类测试的单人测试时间限定在10分钟以内。测试过程中,评委均有权中途叫停。

  六、录取原则

  1、我校将根据考生测试项目及测试成绩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及签约等级(A级为优秀,B级为良好)。该名单将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及教育部相关网站予以公示。

  2、通过测试并经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与之签订《艺术特长生招考协议书》。

  3、已与我校签约的A级优秀考生中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之一者,经所在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可免试入学。其他签约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不单列“艺术特长生”录取批次的省份,考生必须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所有考生均须服从专业调剂,否则视为违约。

  4、A级(优秀)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在我校同批次控制分数线(重点线)以上我校即予录取。B级(良好)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调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者,A级加20分安排专业,B级加10分安排专业;低于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者,由学校适当安排专业。

  5、江苏省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B、B,必测4C。

  七、其他

  1、我校将优先从参加本校测试的考生中进行选拔,只在我校急需项目(舞蹈、声乐、唢呐、笙、大管、双簧管、圆号、长号、大提琴)报考生源不足时,再从参加“北京大学、清华大学2011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且获得相应级别等级证书考生中进行补充选拔。

  2、补充选拔的所需项目、证书等级、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3、我校将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2011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期间设立艺术特长生招生咨询处,地点在清华大学体育馆(蒙民伟楼北侧30米)。

  4、测试成绩当年有效。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11-84708674 (团委) 0411-84708375(招生办)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大连理工大学团委

  邮政编码:116024 网址:http://recruit.dlut.edu.cn/

  九、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艺术特长生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十、本章程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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