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09日 来源:上海戏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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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文 化 考 试

  各专业考试合格的结果,将于四月中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的《快讯公告》栏目公布,并可拨打声讯电话查询核对,专业合格的考生直接从我校本科招生网页中下载“专业合格通知书”,凭该通知书填报相应合格专业(方向)的高考志愿,参加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发通知(考生需了解具体分数,可拨打声讯电话16862316查询,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页查询)。

  六、 录 取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的相关规定,我校可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语文等单科的分数线),凡我校专业考试合格,在自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分别按以下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序号
专业
录取成绩排序方法
单科要求
其他
1
表演(戏剧影视)
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
---
2
表演(京剧)
---
3
表演(昆剧)
---
4
表演(京昆器乐)
---
5
表演(民乐)
---
6
表演(提线木偶)
---
7
表演(古典舞)
---
8
表演(民间舞)
---
9
表演(芭蕾舞)
---
10
表演(国标舞)
---
11
舞蹈编导
---
12
导演(戏剧影视)
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语文、英语
一本优先
13
播音与主持艺术
语文、英语
14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制作)
语文、英语
15
导演(戏曲导演)
----
16
戏剧影视文学
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      
语文、英语
一本优先
17
艺术教育(戏剧)
18
广播电视编导
19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剧场管理)
2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舞台设计、灯光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
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45%
英语
 
---
21
艺术设计
2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数字音频设计与制作)
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20%
英语
---

  其中:表演(戏剧影视、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国标舞)、舞蹈编导、导演(戏剧影视、戏曲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分男女考生分列排序;表演(京剧、昆剧)根据行当分别择优录取。

  (三)各专业班专业第一至三名(15人及以上人数班级为3名,8-14人班级为2名,7人及以下人数班级为1人)的考生可加文化分20分。

  (四)同时兼报多个专业的合格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结合专业的成绩要求情况进行录取。

  (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华侨和港澳台考生,以及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七、注 意 事 项

  1、考生的报考费、往返路费和食宿等均由本人自理。

  2、新生入学后一律缴费上学。每学年学费10,000元,如有变动,按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的新标准收取。京昆表演、京昆器乐专业学生的学费按上海市政府关于京昆专业助学奖学金的文件精神执行。住宿费、教材费等按规定另行缴纳。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的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以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4、上海生源原则上实行走读制。

  5、新生入学后实行专业甄别制,相关甄别课程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甄别退学处理,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6、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舞台设计、灯光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三个方向的新生,在统一考试录取入学后,根据本校教务处的《专业方向选择方案》进行选专业。详见本校网页(www.sta.edu.cn)教务处公告栏。

  7、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勤工助学金制,各类奖助学金平均受奖面可占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50%左右。

  近三年在国家级重大比赛与国际大赛中获奖以及专业考试第一名的新生入学后,将根据规定享受新生入学奖学金。

  八、试行专业人才常年选拔制度

  2011年本校继续试行常年专业选拔制度,主要为专业优秀的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拔机会。

  1、专业人才常年选拔制度实行常年报名、集中测试、专家考核的方法(专家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组织),通过选拔的考生可直接取得专业考试合格通知。

  2、考生须由三名以上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主要针对在国内外重要艺术赛事中获得大奖的优秀人才(各专业优秀人才的认定办法,详见常年招生试行办法)。

  华山路校区地址: 上海市华山路630号 (延安西路355号) 邮政编码:200040

  咨询招生有关事宜,请拨打声讯电话:(021) 16867316

  招生办公室电话: (021) 62488077 (如遇忙音,欢迎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招生咨询”栏目咨询)

  询问专业考试成绩,请拨打声讯电话:(021) 16862316 招生监督电话: (021) 62495375

  本校网页: www.sta.edu.cn 招生办:E-mail: sx_zsb@126.com

  公交车:71、57、127、202、925、01、37(延安西路大门) 548、113、506、48(华山路大门)

  轨道交通:地铁二号线到静安寺站下车,往西走约10分钟。

  莲花路校区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路211号(近平阳路) 邮政编码:201102

  招办电话:(021)64803939 (如遇忙音,欢迎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招生咨询”栏目咨询)

  轨道交通:地铁一号线到莲花路站下车,往北走约10分钟。

  公 交 车:122、729、867、946、700路至古美八村站下车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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