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1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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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申请我校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教育部保送生资格规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体的保送生条件请参照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公布的有关文件),在校各科学习成绩优秀,且须在教育部集中公示的保送生资格名单范围内。
2、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二、招生学院(专业)
专业类别 |
学院 |
专业名称(方向) |
招生科类 |
外语类专业 |
英文学院 |
英语(语言学) |
文理科兼招 |
英语(英美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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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高级翻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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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国际会展与旅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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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语言信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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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文化与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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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英学院 |
商务英语(国际商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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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英语(国际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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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英语(国际贸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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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英语(国际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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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语学院 |
法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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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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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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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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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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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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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语学院 |
日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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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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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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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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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类专业 |
东语学院 |
朝鲜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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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学院 |
翻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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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 |
经贸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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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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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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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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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程 |
只招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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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英学院 |
国际商务 |
文理兼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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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 |
会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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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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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学(注册会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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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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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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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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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国际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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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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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国际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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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国际物流与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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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
只招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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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只招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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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高级涉外文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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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涉外文化管理) |
文理兼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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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汉语 |
只招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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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
法学(法律) |
文理兼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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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国际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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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民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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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知识产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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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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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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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
教育学(英语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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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只招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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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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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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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与精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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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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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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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管学院 |
公共事业管理 |
文理兼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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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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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 |
政管学院 |
社会工作 |
文理兼招 |
应用心理学 |
只招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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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院 |
新闻学(国际新闻) |
文理科兼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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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学 |
注: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16所外国语学校的保送生只能报考上表中的外语类专业。这16所外国语学校指:天津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太原外国语学校,长春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浦西校区),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南昌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16所外国语学校”
2、其他学校的保送生可报考上表中的所有专业。
三、招生计划
2011年,我校计划招收保送生总计不超过160名。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情况、往年录取情况和往年实际报到情况确定年度分省招生计划(具体计划见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实际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