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等十三所高校关于举行中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的公告

2010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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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人才选拔的综合评价模式,切实从考生兴趣出发,为考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减轻考生负担,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含医学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香港大学(按国家院校代码为序,以下简称“十三校”)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2011年十三校决定在自主选拔录取中联合命题、统一组织笔试并共享考试成绩。

  每位考生最多可报3所高校。所报考的高校互为平行关系,志愿不分先后。各校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独立进行初审,合格者获得参加中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资格。各高校面试时间尽量错开。

  本次联合考试于2011年2月20日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举行,共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政治(每科100分)七科考试。上午举行语文、数学、英语考试,下午举行物理、化学考试,晚上举行历史、政治考试。各高校自行决定本校要求考查的科目及成绩使用方式,考生根据报考学校要求自行选择考试科目。

  具体要求请参阅各校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华中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

  四川大学招生办公室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香港大学中国事务处

  201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