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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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办法:
1、报名表经我校招生办公室审查核实,由专家评委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测试的考生名单,测试时间大约在2011年1月下旬(具体时间在测试通知中确定)。初审结果可以在2011年1月7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请家长、考生上网及时查看,我校将不再通知。对于未进入测试名单的考生,我校也不再通知本人。
2、进入测试的考生经过测试后,由评委和招生办公室共同确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并颁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艺术特长生资格确认函》。
3、录取及专业安排:收到《确认函》的特长生,参加2011年全国统一高考,本科一批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单独设立艺术特长生志愿批的省份须在该批次填报)。
考生应在我校在当地省份公布的同科类招生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考生高考实际成绩在我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的(但不低于我校在当地同科类重点分数线)由我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艺术特长极其优秀的考生,录取时最低可降至当地同科类重点分数线。具体降分分数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艺术特长生资格确认函》中认定的为准。安排专业时将结合入选学生的特长和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予以考虑。若非平行志愿省份考生高考投档分达到我校录取线,学生将在高考投档分数基础上加10分安排相应或相近专业。
如教育部有新的政策规定,我校将予以执行。
4、在校期间必须无条件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体,遵守学生艺术团体的规定。
七、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2月19日
邮寄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010年12月19日(请将推荐材料以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
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11年1月7日后
测试时间:2011年1月下旬。
八、本简章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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