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03日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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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评卷和成绩通知

  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分科集中进行网上评卷。

  考生的成绩只通知本人,不公布。允许申请查分,考生申请查分日期为2011年6月23日至24日,查分日期为6月25日至26日。

  七、填报志愿

  (一)2011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

  1、志愿填报的时间:

  提前批本科院校志愿(含外省院校艺术、体育专业,第一批本科院校自主招生志愿,江西师范大学、南昌大学、井冈山大学列入提前批次录取的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的小专业及南昌航空大学列入提前批次录取的表演专业空中乘务方向),填报时间为:2011年6月14日8时至16日18时;

  一本、二本、三本和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8日8时至7月2日18时。

  2、志愿填报方式:

  提前批本科院校志愿由考生在考后估分网上填报;

  一本、二本、三本和高职(专科)院校志愿由考生在得知分数、分数线和全省排位后网上填报。

  其中,文史、理工类一本、二本、三本批次,体育类二本、三本批次,美术类二本批次实施平行志愿。

  (二)高考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上网认真慎重地填写,提交确认后的志愿,一律不得更改。填报志愿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主办的《高考天地》刊登的各批次招生院校、专业和相关要求为依据。

  (三)录取期间,各批次院校缺额计划仍实行网上征集志愿。

  (四)为了尊重考生意愿,充分体现高考志愿的严肃性,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准改录其他院校;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录取”为由退档。

  八、录取

  1、录取新生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我省2011年实施新课改后的高考改革方案,将建立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三位一体”的高考综合评价体系。在这一体系中,高考成绩仍然是录取的主要依据,是划定各批次分数线和高校投档线的唯一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折合成分数,也不在高考总分中占权重。但在录取中招生院校可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3、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4、凡艺术、体育类专业不合格的考生,均不能参加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由我省划定统一的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由学校择优录取。

  九、少年班招生

  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应为学习成绩优异,普通中学初、高中在校生(非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在15周岁以下(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收少年班考生年龄限定为1995年及以后出生的)。招生录取办法:由考生所在中学向招收少年班的高校直接发函联系报名,经有关高校同意后,考生凭就读中学的介绍信、户口簿和身份证到县(市、区)招考办登记,并参加网上报名。经招生部门审查资格合格者,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少年班考生由招生院校单独录取和向考生通知录取情况。

  十、招生纪律和有关规定

  在招生工作中,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和广大考生、家长,要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自觉遵守招生考试工作各项规定。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六公开”和“六不准”有关规定,积极推进高招“阳光工程”。有关普通高校招生的各种信息,将在“江西教育网”上予以公布,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省、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均设有举报电话,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为0791-8675520、8675521(录取期间电话另行公布)。全体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含报名工作人员、监考教师、评卷教师、计算机统分人员、院校招生人员等)和参加政审、体检的干部或医生,必须执行回避制度和有关纪律、规定,必须坚持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如发现违规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严肃处理。对在招生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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