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2010年11月29日
来源: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五、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作为高考招生体系的一部分,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作为学校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3、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可通过邮箱jwss@bjtu.edu.cn向我校纪委监察处反映问题。
六、其他说明
艺术、体育特长生及艺术类招生将另行公布选拔办法,不纳入自主选拔范围。
由于初审通过的人数和最终获得认定资格的人数十分有限,请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名,以免影响正常学习和选择其他高校。对往届生只接受特长极其突出者的报名,请往届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名。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0日
书面材料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4日(以我校收到全部报名资料为准,按“B类”报名学生的书面材料要由中学汇总后统一邮寄)。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44,信封上注明“自主报名”。书面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报到考试时间:考试安排在2011年春节后,上午笔试下午面试,考试提前一天报到。具体时间请2011年1月5日后关注我校招生资讯网发布的考试通知。
认定证书发放:我校预计在2011年4月下旬邮寄“认定证书”和“高考报考说明”。
咨询电话:010-51688441转9
自动传真:010-51688421
招生资讯网网址:http://zsw.bjtu.edu.cn
七、本方案经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0年11月
附:
1、自主选拔招生在线报名系统----11月25日-12月20日开放
4、本科招生专业介绍
6、学生须提供书面材料的说明(以下1)到5)选项为必须提供内容):
1) 《北京交通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2)中学签字盖章的《北京交通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推荐表》;
3)对应每个“报名依据”应该提供至少一份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作品、论文的复印件等证明自己特长的材料加盖中学公章。具体说明请见附件3“关于专业志愿选择的说明”;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5)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的全年级原始成绩单(需要加盖中学公章);
6)理科试验班类专业只招收数学、物理方面突出的学生,建筑学专业的学生必须有一定的美术基础,报考建筑学专业需提供一份A3纸素描作品,否则报建筑学专业无效;
7)高中新课程实验省区应提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请鉴别哪些材料可以作为对报名依据的证明材料,不要额外提供与报名依据无关资料。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