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11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2010年11月23日 来源: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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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保送生报名条件

  成绩优异、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高,且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

  符合保送条件的天津籍考生在天津市组织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有六门成绩原则上为A。

  二、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申请者须登陆天津大学招生网(http://zs.tju.edu.cn)点击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填写保送生信息;信息提交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表,将报名表用A4纸打印出来。

  注:考生可通过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自己的材料是否寄到天津大学,初审结果、测试结果等相关信息均可通过网上查询。

  2、材料准备

  1)报名表需所在中学校长或主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报名表后需附符合保送资格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成绩单(需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个人自荐信及其他可证明“申请理由”的佐证材料;

  3)所有申请材料需订成一册,且第一页为保送生报名表,寄至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以收件日为准),过期无效;

  4)信封上务必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

  外语保送生报名由所在外国语学校统一组织,集体报名,具体细则请参看《天津大学2011年外语保送生招生简章》。

  3、资格审查

  我校保送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参加保送生测试人选名单,并在我校招生网(http://zs.tju.edu.cn)公布,同时公布选拔测试事宜,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4、考核

  具有测试资格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测试内容为文化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

  笔试科目为:数学、英语、语文;每科100分,满分300分。

  5、资格认定和公示

  根据测试成绩,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我校保送生人选名单,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天津大学招生网公示。

  三、录取原则

  1、我校将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之上按照笔试成绩择优录取,并根据测试合格者的志愿情况安排专业,接收保送生的专业名录附后。若考生报考建筑学或城市规划专业,需加试徒手画基础。

  2、我校将拟录取保送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在收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的录取审批表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2、材料寄送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23日(以收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测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将在招生网公布,敬请关注。

  4、测试地点:天津大学校内。

  五、监督和约束机制

  天津大学保送生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1、保送生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2、初步审核确定的保送生名单和考核后确定的保送生名单在本校招生网公示。

  3、如有考生弄虚作假,则取消该学生被认定的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4、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六、所有信息全部通过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七、本实施方案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0年11月

  联系电话:022—27405486 27401800(传真)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30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