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11年空军招飞预选初检即将开始

2010年11月19日 来源:沈阳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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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1年沈阳军区空军招飞预选初检工作安排,沈阳市2011年招收应届普通高中生飞行学员预选初检工作将于2010年12月10日至13日在空军招飞工作局沈阳选拔中心进行。为方便考生报名参加预选初检,市招考办特别提示考生注意相关事项:

  ◆明确报名对象

  报名参加预选初检的学生须是年龄在16至19周岁,出生年月为1991年9月1日至1995年9月1日之间,具有沈阳市正式户口的男性应届高中毕业生(往届生和其他社会考生不准报名)。考生外语语种仅限英、俄两个语种,文、理科不限。考生的自然、身体、心理品质、政治、文化等条件,须符合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简章中规定的自荐条件,考生自愿,家长支持。

  ◆弄清报名程序

  1.依照自荐条件,考生自愿申报。考生要认真阅读空军《空军招收飞行学员自荐条件》并进行自我对照。凡基本符合自荐条件的考生可自愿向所在学校提出报名申请。

  2.学校进行审查,确定预选对象。学校负责对基本符合报名条件考生的年龄、文化和现实表现等基本情况逐一进行审查,组织校医对自愿申报考生进行身体“五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学校负责组织考生填写《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报名表》,由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并作为报考空军飞行学院的预选对象。

  ◆记住体检事项

  1.考生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到时间上站参加初检,不得提前或推迟。具体上站体检的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

  2.受检学生须携带《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以及必要的路费、食宿费用。

  3.检测具体地点在沈河区万柳塘路51号,空军招飞工作局沈阳选拔中心检测站,联系电话:28840309 24280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