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11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四川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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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业考试安排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3、4日考试时间:2010年12月5日
报名考试地点:重庆大学艺术学院(重庆市沙坪坝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校区内)
六、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一)自备物品
美术类考试: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工具一律自备。
(二)考生必须凭高考《报考证》、《身份证》和我校颁发的专业考试《准考证》三证参加考试。
(三)凡考试作弊者成绩为0分,并报各省招办,按照各省招办当年的考试违纪作弊规定执行。
七、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及划线
1、我校将根据各专业的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2、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由我校招生办公室4月中旬将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寄出,不合格者不寄发通知,可上网查询。(查询网址:zhaosheng.cqu.edu.cn/考试成绩查询)
八、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划定的文考控制线(若本省举行了专业联考的,其联考成绩还必须达到本省本科联考合格线),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大学相关专业,录取时按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占60%、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占40%相加而得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300×60+文化成绩÷750×4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对各省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在各省招生政策许可的情况下,我校将按专业成绩予以优先录取。
九、学费及住宿费
(一)住宿费:公寓1200元/年
(二)学费
美术类专业:按照2011年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2010年学费预收11500元/年,年终按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学费结算);
十、其他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
2、我校未委托或授权其它任何中介单位或个人进行专业考试及招生录取事宜。专业考试及录取中除报名考试费以外,不收取其它费用,敬请考生及家长注意!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邮政编码:400044
咨询电话:(023)65678201(艺术学院)(023)65102371(校招办)
网址:zhaosheng.cqu.edu.cn(校招生网)www.arts.cqu.edu.cn(艺术学院)
电子邮箱:zhaosheng@cqu.edu.cn(校招办)cdys@cqu.edu.cn(艺术学院)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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