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首页 > 省市动态

云南:2011年招收民航飞行学生实施办法

2010年11月18日 来源: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附件1:

  东航云南分公司招收飞行学员简章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三大主力民用航空运输企业之一。公司以飞行安全、航班正常、优质服务、提高效益为宗旨。公司目前拥有330多架喷气式客机,通航点达到151个。

  为了适应业务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2011年计划在云南省招收四十名飞行学员,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定向培养,学成毕业后由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分配。

  一、招收对象:

  1、参加2011年高考的普通高中男性毕业生(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考条件),以理工类考生为主,兼收文史类考生。外语限考英语。

  2、就读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时年龄在十六至二十周岁之间(出生年月从1991年9月1日起至1995年8月31日止)。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志愿从事祖国民航事业。

  二、招收条件:

  1、报名时建议参考以下成绩条件:

  各科目会考成绩(理科不计历史地理政治,文科不计物理化学生物)在B以上,其中英语成绩为A;

  2、身高在170至185厘米之间。体格健壮,仪表端庄,性格开朗,反应灵敏。其他身体条件详见《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3、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内的背景调查要求。

  4、通过预选初检、招飞体检、背景调查、体检复查。

  5、高考后,经招飞体检、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须在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志愿内第一志愿填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同批志愿内不得兼报空军飞行院校飞行专业。

  6、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划定的当年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符合高考英语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考生高考成绩排序(不考虑政策性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

  二、报名方法:

  1、凡符合招收条件的学生在都可以在学校教务处报名,根据各市、州招办的具体安排,在指定的日期、地点参加预选初检。

  2、前来报名的学生应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加盖学校公章的《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生名册》,名册上的月考成绩、会考成绩和中考成绩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填写。

  3、报名时请携带1张1寸照片和黑色水笔。

  4、学生进入面试现场禁止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谢绝家长陪同。

  附件2:

  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飞行是一门复杂的科学,对人体有着特殊的要求,只有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才能保证圆满地完成学业并长期胜任飞行工作.报考民航飞行学员的身体条件总的要求是:发育良好,体格健壮,爱好文体活动,性格开朗,智力中等以上,处事果断灵活。我们热烈欢迎广大航空事业爱好者前来报考。

  为了按时完成招飞工作,便于同学们斟酌自己的身体情况是否适合报名,现将身体条件自荐标准列后:

  1.身高在170至185厘米之间。体格健壮,仪表端庄,性格开朗,反应灵敏。

  2.BMI(体质指数)在18.5-24之间(BMI=体重÷身高2,体重单位为公斤,身高单位为米);

  3.任何一眼的裸眼远视力在0.3(航空环形视力表)以上;不可患斜视、色盲、色弱;不招收做过近视激光矫正手术者;

  4.不可患有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5.不可有明显的“O”型或“X”型腿。

  6.不可患有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7.不可患有慢性肠胃道疾病。

  8.不可患有肝功能异常或肝脾肿大。

  9.不可有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10.不可有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1.不可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2.不可晕车、晕船

  13.不可患有口吃。

  14.不可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15.不可患有肺结核。

  16.不可患有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