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促进学生体育运动的发展和体育人才的培养,满足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体育运动队的需要,将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特长生的选拔和大学生体育活动的开展紧密结合,让他们在大学生体育活动中发挥积极的推动和指导作用,为全面提高大学生的身体素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2011年我校将继续通过“专项体育运动水平和文化课综合考核”的方式,选拔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
二、招收项目、条件及范围
类别 |
名称 |
报考条件 |
高水平运动员 (A 类) |
篮球、田径、 游泳、排球、 乒乓球、男子足球 |
1.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主力队员,且具有高中教育同等学历者; 2.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且高中毕业者。 |
体育特长生 (B 类) |
羽毛球、网球、 武术、赛艇 |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优秀毕业生,具有项目特长,获得运动员等级证书者优先考虑。 |
三、选拔程序
1. 报名办法:考生可以通过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了解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招生信息,也可直接到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资料;
我校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招生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必须为考生本人,不接受函报、替报等;考生填写《西安交通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报名表》,并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友情提示:除原件外,考生的其它报名资料将不予退还,敬请谅解),材料不全者将不予报名,届时缴纳报名考试及资料费200元/人:
①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 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A类必须提供);
③ 近三年竞赛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原件、复印件(A类必须提供);
④ 运动会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复印件(A类必须提供)。
2. 报名地点: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交大北门东侧楼);
3. 考试安排:对于符合我校招收体育特长生报考条件的申请者,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特长专项测试以及文化课考试(如时间有变化,招生办公室将及时网上公布);
内容 |
日期 |
时间 |
报名、验证、交纳报名费 |
2011年1月12日 |
9:00~16:30 |
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英语) |
2011年1月12日 |
18:00~21:00 |
开营式 |
2011年1月13日 |
8:30~9:00 |
体育专项测试 |
2011年1月13日 |
9:00~18:00 |
公布拟签约名单 |
2011年1月底之前 |
四、 录取办法
我校组织专家对测试成绩优异者进行复核,并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随机对部分项目的部分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测,以确定拟录名单。被我校确定的拟录考生应自愿与西安交通大学签订协议。签订协议的初录名单,我校将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市)招办备案。
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将分别获得以下高考录取优惠(以协议书为准):
类别 |
计划签约数 |
高考录取优惠政策 |
A 类 |
94 |
1、对于符合教育部规定高水平运动员保送条件(一级及以上)的考生,通过我校组织的测试可免于高考录取(足球、排球除外); 2、对于综合测试成绩特别优秀,但不具备教育部规定保送条件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及学校运动队建设的需要,给予高考一本线下20分的降分录取优惠。 |
B 类 |
32 |
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以上,予以录取 |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与我校签约的考生,若所在省(市)招生部门组织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统一测试,只有获得合格证者才能正式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B类项目除外);
2. 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入校一周内须到学校体育部训练办公室注册、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3. 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入校后须按规定参加运动队的日常训练,参加有关比赛。还应积极参加大学生体育俱乐部或社团活动,发挥积极的推动和指导作用,为学校争光;
4. 如果教育部出台新的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招生政策,学校将执行新的政策规定;
5. 本办法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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