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表演类专业招生统一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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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考科目及内容
统考科目:声乐、台词、形体、表演。
(一)声乐:演唱(清唱自备歌曲一首)
(二)台词(学生自备朗诵材料一篇,寓言、散文、故事、诗歌皆可)
(三)形体(学生自备各种舞蹈、武术、健美体操等,无伴奏带)
(四)表演(按教师指定的题材,由学生做集体小品或生活练习,进行即兴表演)
声乐、台词、形体科目成绩满分为100分、表演成绩满分为200分,四科总分满分为500分。
二、考试各科目的评分标准
分A、B、C、D、E、F等级,每等级具体赋分由专家组评定。各等级的分值要求如下:
(一)声乐
A、(90分以上)
嗓音条件好,音色优美,声音圆润、干净、有音量。歌曲演唱有处理,乐感好,能抓住歌曲演唱风格基调,吐字清晰,节拍节奏稳定正确,音域较宽,有驾驭歌曲的能力。
B、(80分-89分)
嗓音条件较好,声带干净有音量,歌曲演唱较有乐感,吐字清晰,节拍节奏稳定、正确,能发挥自身嗓音条件的能力。
C、(70分-79分)
声音条件一般,音准、节奏尚可,能完成歌曲旋律的正确性,能发挥自身嗓音的能力。
D、(60分-69分)
存在一定演唱障碍,节奏不稳定,缺少音量,但能完成乐曲旋律的正确性。
E、(40分-59分)
演唱基础差;五音不全,节奏不准,乐感较差,完成乐曲困难。
F、(1分-39分)
演唱基础差;五音不全,没有声音,不敢、不愿唱,甚至有明显的行为怪异。
(二)台词
A、(90分以上)
语言流畅生动、吐词清晰、字音准确、声音悦耳、节奏鲜明、声情并茂。音质音量上乘,具有一定表现力、感染力、形象感。
B、(80分-89分)
以上各条基本能完成,但有局部不足。
C、(70分-79分)
发音较准,但不流畅,基本能完成作品。
D、(60分-69分)
吐字归韵较差,朗诵不完整,嗓音较狭窄,语言问题较多,但能纠正者。
E、(40分-59分)
没有语言概念,语言感觉较差;声带有明显障碍,调整困难者。
F、(1分-39分)
五音不全,缺乏语言感觉;声带有明显障碍,难以调整者。或唇舌齿原因发音有缺陷者,甚至有明显的行为怪异,逻辑荒诞。
(三)形体
A、(90分以上)
动作节奏、韵律、感觉、情绪(表情)、协调性优秀以及四肢有一定软开度和能独立跳出一曲风格完整的舞蹈,加之爆发力、控制力、表现力上乘者。
B、(80分-89分)
能独立完成一曲完整的舞蹈,基本功不一定完全达标、但协调性(含节奏、韵律)感觉、情绪较好,又有一定技能和肢体表现力者。
C、(70分-79分)
能独立完成一曲完整的舞蹈,有可塑性但表现力一般,身体运动素质也一般。
D、(60分-69分)
四肢具有一般的活动能力及一定的节拍感或做一段完整的体操、广播操。
E、(40分-59分)
四肢动作不太协调,节拍感较差,又羞于动作者。
F、(1分-39分)
四肢动作不协调,毫无节拍感,不敢或不愿进行形体表演者,甚至有明显的行为怪异,逻辑荒诞。
(四)表演
A、(180分以上)
审题准确、立意鲜明、构思严谨(有情节),表演时自信、松驰,投入真实,有性格特征,行动积极,想象力丰富,勇于表演,敢于与对手交流,能将“人物”的形象、表演展示得有“血肉”、有“色彩”、有“情趣”。从中也能感悟到其表演的创作活力、潜质的魅力以及综合素质的可塑性。
B、(160分至179分)
有较好的表演能力,综合素质也得以反应,“人物”形象能基本完成,但缺乏深度,想象表浅,积极性稍差。
C、(140分至159分)
表演意识不强,“人物”形象没有个性特征,表演时只是完成自身(演员)上场任务。舞台上没有对象(对手)感。但单独行为时,却机敏有余,有表演潜质。
D、(120分至139分)
只能做一般性表演。在舞台上有游戏、好玩之嫌,认真态度欠缺。表演时,有“断线”、“停顿”、“空白”、“无事可做”之反应。但其形象等外部条件较好,也有较好普通话基础。
E、(80分-119分)
表演较为紧张,五官表情呆板,反应迟缓,不善表演。
F、(1分-79分)
表演过于紧张,木讷,毫无反应,甚至有明显的行为怪异,逻辑荒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