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黑龙江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舞蹈表演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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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技术技巧展示(满分10分)
(1)考生除以上必考的5项内容外可加试完成以下技巧上步掖腿转、飞脚、旋子360、龙门大卷、躺身蹦子、直腿蹦子、拉腿蹦子、圈蹦子、搬前腿转、搬旁腿转、搬后腿转、原地前桥、原地后桥、吸腿翻身、圈平转、绞腿翻身、圈跪转。
A.考生可完成其中3-5项,动作准确,力度、高度、速度较好。(8-10分)
B.考生可完成其中1-3项,动作准确,力度、高度、速度较好。(4-7分)
C.考生可完成其中1-3项,动作准确性稍差,力度、高度、速度稍差。(1-3分)
D.无法完成此项。(0分)
二、自备舞蹈剧目片段或舞蹈组合表演(中国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均可)(共100分)
要求:表演剧目或组合时间限2-3分钟,可穿舞蹈服装,考生自备磁带A面第一首或CD第一首。
1.形体条件好,选跳的作品程度较难并且很完整,作品动作熟练,风格把握准确,节奏清晰,有较强的表演能力和肢体语言表现力,形象佳。(90—100分)
2.形体条件好,选跳作品表现较完整,难度适中,风格把握较准确,节奏把握较准确,具有一定的表演能力和肢体语言表现力,舞蹈气质、形象较佳。(80—89分)
3.形体条件较好,作品表现较完整,选跳作品难度较小,舞蹈节奏把握尚可,舞蹈风格的表现把握尚可,有良好的肢体表现能力,形象较佳。(70—79分)
5.形体条件一般,作品表现较完整,选跳作品难度较小,舞蹈节奏把握尚可,舞蹈风格的表现把握不够准确,表演能力与肢体表现力一般,形象一般。(60-69分)
8.形体条件一般,作品表现较完整,选跳作品难度较小,舞蹈节奏把握不够准确,舞蹈风格的表现把握不够准确,表演能力与肢体表现力一般,形象一般。(50-59)
9.形体条件一般,作品表现不够完整,选跳作品难度较小,舞蹈节奏把握不准确,舞蹈风格的表现把握不够准确,表演能力与肢体表现力较弱,形象一般。(40-49分)
10.形体条件一般,作品表现不完整,选跳作品简单,舞蹈节奏感较差,舞蹈风格的表现把握不准确,表演能力与肢体表现力较弱,形象一般。(30-39分)
11.形体条件较差,选跳作品表现不完整,选跳作品简单,舞蹈节奏感较差,舞蹈风格的表现把握较差,表演能力与肢体表现力较差,形象较差。(0-29分)
三、编舞能力测试(命题即兴编舞)(共100分)
要求:分命题性即兴舞蹈测试,要求考生在根据所给予的音乐片段即兴舞蹈,编舞能力测试要求学生在规定的主题或者规定的道具情况下,根据音乐即兴舞蹈并展示。
1.对音乐有较强理解力和表现力,充分合理的运用舞蹈的表现空间。充分合理运用道具,舞蹈结构合理,编舞手法新颖,准确体现音乐的节奏特点,同时准确体现所表现的舞蹈主题意境。(90-100分)
2.对音乐有一定的理解力和表现力,较合理的运用舞蹈的表现空间。较合理运用道具,舞蹈结构较为合理,能够体现音乐的节奏特点,同时体现所表现的舞蹈主题意境。(80-89分)
3.对音乐的理解能力和表现力基本准确,能够运用舞蹈的表现空间。较合理运用道具,舞蹈结构不够清晰,基本体现音乐的节奏特点,基本可以体现所表现的舞蹈主题意境。(70-79分)
4.对音乐的理解力和表现基本准确,运用舞蹈的表现空间不够充分。能够运用道具,舞蹈结构不够清晰,基本体现音乐的节奏特点,基本可以体现所表现的舞蹈主题意境。(60-69分)
5.对音乐的理解力和表现较弱,运用舞蹈的表现空间不充分。能够运用道具,舞蹈结构不够清晰,基本体现音乐的节奏特点,基本可以体现所表现的舞蹈主题意境。(50-59分)
6.对音乐的理解力和表现较弱,运用舞蹈的表现空间不充分。道具运用不够合理,舞蹈结构不够清晰,无法完整体现音乐的节奏特点,基本可以体现所表现的舞蹈主题意境。(40-49分)
7.对音乐的理解力和表现较差,舞蹈的表现空间运用不合理。道具运用不合理,舞蹈结构不够清晰,无法体现音乐的节奏特点,可完成部分所表现的舞蹈主题意境。(30-39分)
8.对音乐的理解力和表现很差,不会运用舞蹈的表现空间。道具运用不够合理,舞蹈结构不合理,无法体现音乐的节奏特点,无法表现舞蹈主题意境。(0-29分)
考试形式:
1.专业评委由5人组成。
2.考生8—10人为一组编号,每组考生进入考场,按先后顺序完成所有规定的考试内容后方可离开考场。
3.考生完成所有规定的考试内容后由专业评委统一评出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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