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关于建立2013届学生普通高中基础会考考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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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基础会考考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琼教[2009]29号)的规定,我省2013届普通高中学生基础会考考籍(简称考籍)的建立工作将于2010年11月进行,http://ea.hainan.gov.cn/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立考籍的条件
凡参加我省今年中考并被本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注册入学且经海南省教育厅确认具有本省普通高中2013届学籍的学生,均可申请建立考籍。
虽参加我省今年中考并被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但未注册入学就读的学生,以及未经省教育厅确认具有本省普通高中2013届学籍的学生,不具有建立考籍的资格。
二、建立考籍的程序
1.学生本人按要求提交个人书面申请材料;
2.领取《普通高中会考报考卡》(简称《报考卡》);
3.读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简称身份证)信息;
4.学生本人自行上网填报相关信息;
5.学校初审、市县招办审批;
6.省考试局复查认定;
7.省考试局对认定取得考籍的考生在网上派发考籍号。
三、学生申请建立考籍时须提交的材料
学生提交的材料包括: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若属以下五类考生还须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1.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必须补充提交由所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说明双方关系的证明材料;
2.报考姓名与中考姓名不一致的,必须补充提交所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更改姓名证明书及其它相关材料;
3.法定监护人不是亲生父母的,必须补充提交人民法院变更法定监护人的裁决书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
4.未参加我省2010年中考的,必须补充提交经市县(单位)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和海南省教育厅确认具有本省普通高中学籍的有关证明材料;
5.虽参加我省2010年中考但没有本省户籍的,必须补充提交经海南省教育厅同意借读的批准材料。
四、学生申请建立考籍的步骤
1.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向学校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2.领取《报考卡》。提交申报材料,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即可在学校领取《报考卡》。
3.读取身份证信息。凭《报考卡》持本人身份证到学校指定的地点,通过身份证读卡器读取基本信息。
4.上网填报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http://3395602966),凭《报考卡》卡号和密码进入“海南省高中基础会考门户”,按照网上报名的有关要求填报、核对和提交本人的申报信息。
网上填报信息注意事项:
①学生必须按照网上的有关要求,认真、准确地逐项填报本人的信息。网上输入的申报信息与所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信息内容要相应一致,否则学校和市县招办将不予以认定其建立考籍的资格。
②网上申报表中标注有“*”,为学生必填项目,漏填或误填,报名系统将自动限制提交信息。
③学生输入本人参加今年中考准考证号码有误,提交信息将受到限制,应重新输入。若遗忘中考准考证号码可向当地市县招生办或所在学校查询。
④学生填报并提交信息后,还须在《海南省普通高中基础会考网上报名确认表》上认真核对,发现有误可在报名系统自动关闭前重新登录进行修正。多次修正的,服务器仅保存其最后一次提交的信息。
⑤学生因不认真核对《海南省普通高中基础会考网上报名确认表》,出现漏报、错报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承担。
五、建立考籍的时间
1.2010年11月15至19日:学生向学校提交个人的申报材料、领取《报考卡》。
2.2010年11月22至29日:招办通过读卡器读取学生本人身份证,采集身份证信息;学生本人自行上网填报相关信息。
2010年11月30日17时,网上会考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收学生提交的任何申报信息。
六、建立考籍的地点
学生本人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籍所在学校。学生提交申报材料、领取《报考卡》、读取身份证信息等的具体地点由学校指定。
七、几种特殊情况的申报办法
1.学生申报姓名与中考姓名不一致的处理办法。
报名系统中已储存有我省2013届经海南省教育厅确认备案具有本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名单和相对应的准考证号码。学生在报名系统中输入中考准考证号码后,系统将自动关联学生申报姓名与中考姓名,如果不一致,系统将自动显示“姓名与中考姓名不符”的字样。这时可能为以下三种原因之一:一是中考准考证号码输入错误,须重新输入本人正确的中考准考证号码即可;二是参加中考后更名,学生除了在网上确认提交申报信息外,还需向市县招生办补充提交户籍部门出具的更改姓名证明书及其它相关材料。三是中考报名时姓名输入错误,学生除了在网上确认提交申报信息外,还需向市县招生办补充提交中招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未办理好身份证处理办法。
在2010年11月30日网上申报考籍结束前,仍未办好身份证的学生,除了和其他学生一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领取《报考卡》并自行上网填报本人的其它申报信息外,还须填写《未提交身份证的2013届学生登记表》交市县招办备查(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报省考试局),待领取了身份证后即到市县招办指定的地点读取身份证信息。
3.无本年度中考准考证号码的处理办法:
被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并注册入学就读,但因未参加我省2010年中考而无本年度中考准考证号码的学生,须持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他申报材料,到市县招生办办理申报手续,由市县招办通过基础会考报名系统后台为其输入申报信息,本人不可自行上网填报信息。
4.无我国居民身份证的处理办法:
被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并注册入学就读,但无我国居民身份证的港澳台籍和外国籍学生,须持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他申报材料,到市县招生办办理申报手续,由市县招办通过基础会考报名系统后台为其输入申报信息,本人不可自行上网填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