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

2010年10月26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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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投入2.6亿元 国家助学金资助面为30%

  本报讯(记者 胡航宇)重庆近日出台了《重庆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中央及本级财政每年投入2.6亿元,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从而实现自小学至大学的学生助学体系全过程覆盖。该方案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实施。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日前出台的意见,我国将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至3000元范围内确定,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

  据悉,重庆目前在校高中学生约50万人,其中30%的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庆确定,国家助学金全市平均资助面为30%,资助标准分1000元、2000元2个档次。重庆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区县(自治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各档次受助学生比例,资助要向农村、贫困和民族地区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

  据介绍,重庆市已出台的高中阶段资助政策包括:减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和捐资助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