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30余万高校新生按属地原则享城镇居民医保

2010年09月26日 来源:中青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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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联合下文,确定自今年起全省30余万高校新入学大学生医保将按属地原则,统一纳入当地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体系,各级政府财政为每名参保大学生的补贴超过其参保所应缴费总额的六成。

  据悉,河北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各级政府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各级政府财政补助为110元左右,占到了每名大学生参保所应缴费总额的六成以上,每名大学生参保个人所缴费用仅在30至40元之间。

  据介绍,河北各高校大学生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原则上由大学生个人或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给予补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可以通过现有的医疗救助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多种途径予以解决。

  河北还明确规定,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与就业后的参保年限可连续计算。如大学生毕业后在省内就业,其在校期间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年限,将按照每两年折算一年的方法与毕业后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连续计算;如毕业后在省外就业的,将按工作单位所在地医保的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