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试点内部治理 自主招生全程“三权分立”

2010年09月15日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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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有若干个改革试点,复旦大学是全国高校当中唯一一个试点大学内部治理的高校。复旦校方昨天透露,所谓内部治理的核心,就是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如何划分的问题,在复旦举行的“博雅杯人文知识大奖赛”新闻发布会上,复旦校长助理、招办主任丁光宏透露,复旦自主招生的“权力划分”,可以概括为“三权分立”。

  丁光宏解释说,所谓“三权分立”,是指招收过程中的行政权、学术权和监督权,“这在复旦的自主招生过程当中完全分立和相互制约、相互制衡的,是为了同一个目标,即招收最适合复旦大学培养的优秀学生、造就他们成为中国未来的领袖人物。”

  以“博雅杯”的整个评审过程为例。“比如说行政权,行政权在‘博雅杯’的评审过程当中是归属于复旦大学招生委员会和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的,行政权主要是用来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以及录取方案,包括“博雅杯”的优惠政策以及最后发过去录取通知书,这些权力也归属于招办。”

  学术权归属教授和专家,“复旦的招办不能干预教授对学生的学术判断,教授对学生的学术判断是独立的,这个学生的文章好坏,在面试过程当中对学术问题观点的阐述正确与否,这些问题都是由教授集体来判断,当然,我们不是依赖某一个教授,而是一个集体判断,这个过程中的行政权力是不能干涉的。同样,教授也只能对这名学生的学术水平进行判断,至于这名同学能不能享受自主招生政策,教授也没有权力干涉,也就是说,怎么样录取,这个权力不在教授”。

  监督权则有两个方面:一是在校内来说,复旦的监督权是归中共复旦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以‘博雅杯’章程在发布的时候,我们专门把纪委监督部门的电话也放到上面,大家在比赛、获奖或者录取过程中,如果有任何认为不公平或者认为有什么问题的,都可向纪委进行举报,他们是完全独立的”。此外,还有一个监督机制,就是在各个省市的考试院或者省招办,他们有权力对考生的基本情况进行监督。

  丁光宏表示,这样一个“三权分立”的状态,一方面促进学校自主招生公平公正地往前走,另外,在这个过程当中也可能会发生一些矛盾和问题,可以通过协调,不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