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共录取5157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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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省教育厅举办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我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总体情况。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副院长董良军通报了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情况。
一、 计划完成情况
今年全省招生计划513978人,比去年增加10798人。其中,普通高校招生计划493732人,高职对口招生计划20246人。普通本科招生计划223080人,比去年增加16830人,普通专科招生计划270652人;高职对口本科招生计划1050人,高职对口专科招生计划19196人。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共录取考生515744人(含对口高职27550人)。本科录取240852人,本科录取率达到37.23%,比2009年本科录取率32.29%高近5个百分点;专科录取274892人,本专科录取率达到79.72%;比2009年本专科录取率74.27%高5个多百分点。
本科录取考生中,文科48077人,理科149858人,艺术文31513人,艺术理6251人,体育4112人。对口高职1041人。
专科录取考生中,文科96925人,理科137828人,艺术文10801人,艺术理2383人,体
育446人,对口高职26509人。
近年来,山东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率不断提高,本专科录取率由2008年的72.5%上升到今年的79.72%;本科录取率由2008年的28.5%上升到今年的37.23%。较好落实了省委、省政府优化结构发展的要求。
二、今年录取工作的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社会支持
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事关广大考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公正,事关教育形象和社会稳定。做好2010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对于深入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都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今年,省委、省政府对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高度重视。7月12日上午,副省长、省招生委员会主任黄胜召集招委会全体成员及招生录取领导小组部分成员来到招生录取现场视察工作,听取了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招生录取工作情况汇报,仔细了解各个录取环节的具体工作情况。黄胜副省长强调指出,招生录取工作关系到每位考生及其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各有关部门和全体录取工作人员一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录取程序,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要坚持以考生为本的原则,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做到让社会满意、家长满意、考生满意。要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多渠道信息公开体系。要加强招生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责任制,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圆满完成各项招生录取任务。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积极稳妥地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适应教育事业科学发展需要的招生考试制度。要做好信访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责任制,加强录取环境综合治理,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要坚持正确导向,通过招生录取工作体现素质教育成果,构建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今年的录取工作得到了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信息产业厅、武警山东总队、山东财政学院、济南市委市政府及各大新闻媒体等部门的大力支持。省委宣传部于6月2日下午召开了相关新闻媒体负责人会议,就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宣传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 7月22日下午,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王维新来到录取现场,检查指导录取工作;武警山东总队派出十多名战士担任安全执勤任务;市委、市政府于录取前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保障录取工作协调会,公安、消防、网监、城建、城管、卫生、通讯等部门为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招生录取期间,武警山东总队领导于8月1日到招生录取现场看望慰问了武警战士。省内各大新闻媒体对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了客观准确的全程报道。
(二)管理严格,程序严谨
省教育厅加大了对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力度。省教育厅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招生录取工作,省招委副主任、省教育厅齐涛厅长多次到录取现场检查指导工作,省招委副主任、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宋承祥,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王坦,教育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临山驻录取现场,协调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就招生录取工作制定了科学严密的工作程序,抽调精干人员组建了多个招生录取工作职能部门,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制定了严明的工作纪律和严格的工作制度,形成了科学、高效的既相互支持、又互相制约的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全体录取工作人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录取程序,坚持阳光招生政策,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了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监督有力,措施到位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引入了外部检查监督机制。省纪委、省监察厅派出专门人员驻录取现场,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检查与监督。同时,为了确保录取工作秩序,排除来自各方面的干扰,今年进一步完善了内部工作规范和约束措施。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管理。1.在录取中心门口,增设岗哨,进入录取大厅人员必须佩带专门工作证。2.核心数据掌握密码人员为3人,3人同在才可以进行数据操作。3.录取现场电话全部通过技术处理,录检员电话不得对外泄露。4.录取服务室安排2名公安参与监督管理,录检室负责人和一名副处长分别掌握钥匙和密码,三方同在才可以开启印章使用。5.督察信访处录取信息和市招办录取信息同步,每批次录取结束后及时予以提供。6.调整计划使用必须经过教育部的管理网络。7.在重要部位安装摄像头进行内部监控。
招生录取过程中,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省领导“体察民意、关注民生”和“实现考生利益最大化”的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本着全心全意为考生服务的思想,客观、公正、认真地对待每一位考生,工作中既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又想方设法用足、用好招生计划。如对填报志愿不慎而落榜的高分考生电话征询意见争取录取等工作,都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为了及时、准确解答招生录取工作中考生及家长关心的问题,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举办大型咨询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各大新闻媒体和网站等多种形式及渠道向考生及家长宣传招生录取政策、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及时向社会发布招生录取信息。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还高度重视考生及家长的来信来访工作,派出业务精、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工作人员负责信访工作,认真受理每一起来信、来电、来访。对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做到了耐心解释、及时调查、积极沟通、快速反馈,切实维护了考生合法权益。
(四)深化改革,强化服务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立足服务于我省教育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不断加大各项改革的力度。今年除小语种和英语听力试题外的所有科目的试题均由我省自行命制。试题命制较好地体现了素质教育的要求,为基础教育的科学发展起到了良好的导向和促进作用。我们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投档时一并提交给高校,实现了高考录取标准的多元化。为了探索和建立以国家统一考试为主,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和多样化的录取模式相结合,学校自我约束、政府宏观指导、社会有效监督的符合山东实际的高校招生录取制度,促进普通高中认真实施新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今年我省在去年2所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到7所高职院校(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威海职业学院、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淄博职业学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7所院校共自主录取考生2113人。继续在山东政法学院和临沂师范学院试点组织专家参与招生录取工作。这些措施,实现了录取标准和录取方式的多元化。进一步体现了高校择优录取学生的意愿,为高校的人才培养提供了更多的渠道。
今年首次实行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首次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从本科三批开始分批次网上征求志愿录取。这是今年招生工作的重大改革,省教育厅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改革措施。省招考院认真调研、严密组织、科学实施。这些改革,充分尊重了考生的意愿与选择,是以考生为本的具体体现。改革取得圆满成功。
截止到8月25日,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