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职(专科)院校9月7日进行补录
2010年08月12日
来源:江西教育网高招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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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补录或换录,对新生报到流失率超过本校计划总量10%的高职(专科)院校,可以组织补录。
今年我省高职(专科)院校的补录时间为9月7日至9日,凡自由可投的考生可于9月4-5日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补录严格按考生的征集志愿录取。
据了解,公办高职(专科)层次院校补录时,仍然执行文史类263分、理工类200分的控制分数线。部分按政策降分的院校执行按政策降分投档线;民办高职(专科)层次院校补录时,执行文史类203分、理工类140分的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