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关于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填报志愿的公告

2010年08月10日 来源:海南省考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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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我省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安排,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填报志愿工作将于8月8日8时开始,至8月10日17时30分结束。因本次填报工作为两个批次在一时间段内同时进行,请考生在登录我局网站的“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系统”填报志愿时,要根据系统提示,在不同科类界面中选择不同的志愿栏目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截止时,“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考生提交的志愿信息。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期限内,抓紧上网填报志愿,切勿错失机会。

  填报志愿的有关要求是:

  ① 请考生登录省考试局网站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站”,查询本人的录取状态。

  ②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认真阅读《填报志愿指南》中公布的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的招生计划及省考试局网站公布的新增招生计划和有关说明,并在登录本人所报考学校网站详细了解学校的招生章程以后,自主决定填报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的志愿。逾期不填报者,视为自行放弃本次填报志愿资格。本次填报志愿工作结束以后,省考试局将根据录取工作的安排,先进行专科提前批的投档录取工作,待专科提前批录取工作结束后,再进行高职(专科)批的投档录取工作。

  ③ 处在“自由可投”(即考生档案在库)状态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所报考的科类,按照本公告中第⑤项要求,自主填报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志愿;

  ④ 处在“已经投档”(即考生的档案已投给学校)、“院校在阅”(即学校正在审阅考生的档案)状态的考生,其档案已投给高校,进档高校尚未最终确定是否录取。为防止在专科提前批投档前因有关高校退档而使本人失去录取的机会,希望此类考生也参加本次志愿的填报工作。如果考生在专科提前批投档前已被有关高校录取,其本次所填报的两个批次的志愿将不再作为投档的依据。

  ⑤ 填报志愿的要求:

  文史类的考生只能填报文史类在高职(专科)批招生的学校和专业;

  艺术(文)类的考生既可以单独填报艺术(文)类在专科提前批招生的学校和专业,也可以同时填报文史类在高职(专科)批招生的学校和专业;

  理工类的考生既可以单独填报理工类在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招生的学校和专业,也可以同时填报理工类在两个批次中招生的学校和专业;

  体育类的考生既可以单独填报体育类在高职(专科)批招生的学校和专业,也可以同时填报理工类在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招生的学校和专业。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分别在填报志愿系统中的“专科提前批理工类”、“高职(专科)批体育类”和“高职(专科)批理工类”不同界面中分开填报,不能在同一界面中同时填报体育类和理工类的志愿。需要考生注意的是,在高职(专科)批投档时,省考试局将先对考生的体育类志愿进行检索投档,如果考生的档案在按体育类投档时未能投出,则再对其高职(专科)批的理工类志愿进行检索投档。

  对口招生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对口招生类的学校和专业;

  民族预科班的招生范围见《填报志愿指南》第5至6页。符合预科招生范围的各科类考生,既可以填报在本人所报考科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也可以在同一界面的预科志愿栏内填报预科志愿。考生在填报预科志愿时,既要填报学校志愿,也要填报预科的专业代码。省考试局在投档时将先对考生所报考科类的非预科志愿进行检索投档,后对预科志愿进行检索和投档。如果考生的档案在按本人所报考科类的非预科志愿投档时已投出,其预科志愿不再检索。

  ⑥ 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被高校按其志愿录取后,省考试局将不受理考生的退档和转录申请。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注意这一规定,切忌盲目填报志愿。

  在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结束以后,我局根据招生计划、规定的划线比例和有志愿考生人数,划定专科高职批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本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