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安厅提醒公众:警惕12类高考招生诈骗行为

2010年07月26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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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谎称有“内部指标”打着“补录”行骗

  江西提醒公众警惕高招诈骗

  全国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面展开。日前,江西省公安厅提醒公众,警惕高考招生可能引发的链条式诈骗,并列举了常见的12类作案方式。

  近年来,高考招生诈骗犯罪呈上升趋势,高考招生不断引发链条式诈骗。在录取阶段,自称有熟人关系,花钱能上好大学、好专业,分数不够也能上大学等,从而实施诈骗;在发榜阶段,假称考生落榜后会想不开而自杀,利用考生家人的恐慌心理实施封建迷信类诈骗。警方分析认为,此类诈骗的侵害目标群体以高考成绩不理想或填报志愿不理想的考生为主,犯罪嫌疑人抓住家长望子成龙的心态进行诈骗作案。其中,有4类考生家长容易受骗:希望孩子读名校的、孩子成绩与志愿学校录取分数有差距的、接受不了孩子落榜的、对录取制度不信任的。

  警方通过梳理分析近年发生的高考诈骗案,发现其常见的作案方式主要有12类,包括:冒充高校招办人员;利用网络诈骗;混淆文凭教育形式;谎称“内部指标”诱骗;谎称与学校领导或招生人员有“特殊”关系进行诈骗;以“自主招生”名义诈骗;以定向招生、委培之名诈骗;以军校地方招生名义诈骗;租高校招生点、办事处并以其名义招生诈骗;利用独立学院违规招生行骗;打着本科“补录”旗号行骗;利用录取信息进行诈骗等。

  为此,警方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务必增强防范意识,不要落入以高考升学为名的诈骗陷阱。对自己没有报考的院校,一定要通过网络查询等方法鉴别真假。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和省招办签章的录取信息确认表后,应登录省招生信息网或到所在市县区招办核查录取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永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