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考生使用电话填报征求志愿注意事项
2010年07月21日
来源:上海招考热线
1、填报征求志愿的对象:文科404分(含404分)以上,理科400分(含400分)以上尚未被录取的考生。
2、考生在填报征求志愿时,应事先查看《招生专业目录》一书中与填报征求志愿的相关内容,并准备好本人的考生查询码(考生查询码首位字母分别对应数字为:A-1,B-2,C-3,D-4,E-5,F-6,G-7,H-8。)、密码号和要报考的学校代码及名称(院校代码中的字母W用01两位数字代替,字母K用02两位数字代替)、专业代码及名称(一定要事先草拟一份按志愿顺序的志愿表),以保证填报志愿的准确性和填报过程的顺利。
3、每一个院校代码和专业代码输入完毕后按 # 号键确定,系统将回报该院校或专业中文名称,在语音提示后继续输入下一个专业。
4、填报征求志愿时,每位考生可按顺序填报1—6所院校,每一所院校中可填报1—3个专业,并表示是否愿意服从该校其他专业的调剂。考生如果只需填报1个或2个专业,要终止专业代码输入,可选择“#”功能键结束专业填报,直接进入“愿否调剂”选择功能。每位考生对每一次语音提示的“愿否调剂”都一定要表态,而且必须在最后听到语音提示“我们的系统已经记录下您填报的信息”,填报方可生效。
5、考生如需增减志愿或变更原填报院校的志愿顺序,可进入主菜单按3号键删除原来填报的所有志愿再重新填报。
6、填报征求志愿的声讯电话为:960695。
7、考生使用电话填报征求志愿时间:自7月21日下午1:00起至22日下午1:00止。时限终止时本专线将及时关闭,不再接受考生填报。
8、考生可拨打960695查询本人使用电话填报院校志愿的全部登录情况。
9、填报志愿必须使用上海市固定电话。
10、考生在填报征求志愿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16841666人工台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