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术学院2010年高职专科在渝招生录取公告

2010年07月19日 来源:四川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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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教育部、重庆市招办相关文件和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及重庆市考生报考情况,经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划定我校2010年高职专科在渝招生录取分数线如下:专业成绩分数线188分,高考文化分数线为248分。我校划定外语单科成绩分数线为40分,综合加权分数线为64.700分。在考生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考生录取加权分数从高到低以志愿排序录取。

  录取专业满额后,服从调配的考生调配到缺额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配的未予录取。

  录取加权分计算公式: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录取加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