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面取消省内高考加分 排除人为干扰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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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了解到,山东省从2008年起就实现了与教育部确定的高考照顾政策全面对接,完全取消了省内高考加分照顾政策。
据介绍,山东省的加分录取政策在2008年前不断调整变化。2001年,山东省规定“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加10分投档”,这一政策实行一年后随即取消。2003年,山东省规定,凡受到市级政府抗击“非典”表彰奖励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优先录取,受到省级政府以上表彰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参加高考的,降低10分录取,这一政策也只实行了一年。
2004年,山东取消了“应届高中毕业生的高中最后一学年受省级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总分可提高2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最后一学年受市(地)级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总分可提高1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而受市(地)级以上表彰的考生优先录取”等政策。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些调整,是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招生改革的不断深入,随着教育部的照顾政策变化不断进行的。调整基于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原来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部分招生政策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失去了制定政策的初衷。二是照顾政策的初衷是好的,但在某些社会环境下执行起来很难,很快就偏离航线,成为不正之风的突破口。三是高校对有些照顾政策不认可,高校录取时一般以原始分排序,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说,基于上述原因,山东省对一些招生政策进行大量的调研和论证后,取消了一些照顾政策,取消的照顾政策有:艺术特长统一测试加分,省市优干及三好学生加分,应届生加分、农业院校降分,行业定向生照顾等等。可以说,山东省从2008年起就实现了与教育部确定的照顾政策的全面对接,完全取消了省内加分照顾政策。
有专家认为,取消省内加分项目,改变了以前加分过多过滥的状况,排除了一些人为干扰因素,在高考面前,大家平等竞争,应该说更公平了。(记者 王海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