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报告日期

2010年06月22日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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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招考委成员单位紧密配合,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精心组织,措施有力,工作到位,高考报名、命题、制卷、考试、评卷各环节的工作任务完成圆满,高考安全保密万无一失,考风考纪进一步好转,社会反响好。目前,录取准备工作正有条不紊的进行。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报名及计划情况

  今年,全省报考普通高校考生共511729人,截止5月28日统计,今年全国共有1585所(不重复统计)普通高等学校在川招生,各类招生总计划为307867名,比去年同口径数增加了1930名,增长0.63%。其中,本科145635名,高职(专科)162232名;普通类269395名,艺术体育类32217名,对口职教高职类6255名。

  二、关于录取批次及日程安排

  我省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录取分6个批次进行。

  1.提前批录取院校:军事(武警)、公安院校,国防生招生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本科院校(含西南大学师范本科专业)、空军和民航招飞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以及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本批录取院校的本科预科班。录取时间为7月8日至10日。

  2.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院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属重点高校;经批准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本批录取院校的本科预科班;本批招收一类模式考生的藏、彝文本科专业的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13 日至7月16日。

  3.本科第二批录取院校:除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三批之外的本科院校;本批录取院校的本科预科班;对口招收职教师资班的高校;本批招收一类模式考生的藏、彝文本科专业的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21 日至23日。

  4.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对口招收高职班的院校;本批录取院校的本科预科班。录取时间为7月28日至30日。

  5.参加专科第一批录取的院校:普通本科院校高职(专科);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或专业;本批录取院校的民族专科预科;招收一类模式考生的藏、彝文专科专业的院校。录取时间为8月4日至8月6日。

  6.参加专科第二批录取的院校:独立学院、高职学院、民办高校和成人高校普通专科;本批录取院校的民族专科预科。录取时间为8月11日至13日。

  7.预科直升录取与该院校录取新生时间同批进行。

  8.报考非藏、彝文专业的一类模式考生的录取与该院校录取其他新生同时进行。

  9.五年制高职的专科转录手续安排在本科第三批录取后阶段进行。

  10.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第一批:省内外院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本科层次,录取时间为7月7日至10日。第二批:省内外院校艺术、体育类专业高职(专科)层次,录取时间为7月18日至22日。

  11.公开征集志愿时间安排。普通高校提前批7月11日左右;本科第一批7月17日左右;本科第二批7月25日左右;本科第三批7月31日左右;专科第一批8月7日左右;专科第二批8月14日左右。

  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本科批次7月12日左右;专科批次7月24日左右。

  在录取中同一个批次内,若须第二次征集志愿,则第二次征集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一次征集的第二天或第三天。

  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在确定自己被录取以前不要远离报考所在县(市、区),并一定要在可能征集志愿的时间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同时主动向县(市、区)招办了解情况,以免错失机会。

  三、关于我省2010年普通高校免费医学定向招生

  自2010年起,国家将连续三年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经教育部批准,我省今年4所普通高校计划在川招收500名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免费医学定向生。

  1.免费医学定向在川招生计划

  订单定向培养计划作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中单列编制。泸州医学院240名,成都中医药大学60名,川北医学院120名,成都医学院80名。

  2.生源范围和招生对象

  免费医学定向招生生源范围为全省。凡参加我省2010年普通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省本科第三批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愿意就读免费医学定向专业的理科考生均可报考。免费医学定向招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地(县)生源。报考免费医学定向招生的考生须服从省相关部门制定的我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协议签订办法(由有关部门另文公布)的规定。

  3.志愿填报

  报考免费医学定向招生的考生须在本科第二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定向招生学校志愿,且填报该校免费定向招生专业或勾选“定向调配”栏。

  4.录取批次和投档办法

  我省2010年免费医学定向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在本科第二批同时投档录取。免费定向医学招生计划若在该校调档线上不能录取满额,则在其调档线下40分以内、本科第三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降分录取。如仍未完成计划,则采取公开征集志愿的方式录取。已录取考生一律不得换录。

  5.定向培养协议

  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按照省相关部门制定的我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协议签订办法的规定和安排与定岗单位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报考免费医学定向招生的考生可于7月30日左右在报考当地县(市、区)招办或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四川省教育考试院.cn或www.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中国)上查询录取结果,也可向报考的免费医学定向招生学校查询录取结果。

  四、关于考生填报志愿需要注意的问题

  1.在选报志愿时,要认真查阅我省的招生政策规定及拟报考院校的招生《专业介绍》和《招生章程》,如所选报院校招生章程未列入“章程汇编”的,考生应自行在学校网站上查阅。对有特别要求的专业,考生要主动与学校联系,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填报。特别是要回避自己受限的专业,如身体条件、单科成绩、考生类别等。

  2.按政策规定在录取中可以享受照顾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注意自己所享受的照顾的适用范围和相关规定:(1)我省有些政策照顾适用于在川招生的所有学校,而有些政策照顾只适用于在川招生的部分学校,考生应注意自己可以享受的照顾的适用范围;(2)按照教育部规定,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在20分以内享受照顾,其汉族考生不得享受照顾。考虑四川实际,我省制定了少数民族地区的考生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政策,但其中少数民族考生照顾幅度超出20分以外的分值部分和汉族考生的照顾超出了教育部的规定,有些省外院校可能不认可,所以这部分考生应慎报省外院校志愿;(3)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降分照顾政策,仅取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再累加;(4)预科投档时不享受任何政策照顾。

  3.全面地准确掌握有特殊要求院校(专业)的要求。

  (1)军队(武警)院校和国防生,只招收军检、面试和政审合格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0年8月31日)。今年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报考军校和国防生的考生,需于6月30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到当地招办或当地军分区查询自己是否在军检面试名单中,在名单中的考生须于7月2-3日到当地军分区公布的面试地点参加军检。公安院校或专业,只招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其中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只招收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报考外语专业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均须参加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须参加军检)。

  (2)招生考试报《2010年招生计划合订本》前言部分中,对定向就业招生、免费师范生、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等有特殊要求的计划类型都作了详细说明,考生务必认真阅读。

  4.考生在志愿填报时,要注意处理好四种关系:处理好院校(专业)“冷门”与“热门”的关系,处理好一个批次内各院校和专业间的“梯度”关系,处理好省内院校与省外院校的地域分散性关系,处理好专业门类的多样化关系。

  5.要认真阅读“网上填报志愿须知”,掌握网填的方法。为尽快完成网填,考生应该先填好书面志愿,上机后录入计算机即可。特别注意,提交后一定要确认。

  6.选报志愿一定要慎重。按照国家规定,根据志愿录取后,不退档,不换录。

  7.考生要坚持选报志愿的自主权,不要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其他人更不能越俎代庖。

  五、我省今年普通高校录取办法有关规定

  提前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的第一志愿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的办法。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按学校确定的调档比例(一般应在在川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

  本科第一批的平行第一志愿、其它批次的平行第二志愿和各批次的征集志愿(含预科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首先按投档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在对考生进行排序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本科第一批的平行第一志愿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等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报送我院的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凡未报送调档比例的,按照110%进行首次模拟投档),向各有关高等学校提供生源统计。高等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当本科第一批所有高等学校在我省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要求后,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平行志愿投档。

  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时,试点高校的投档线按首次模拟投档形成的调档分数测算值执行。

  其它批次的平行第二志愿和各批次的征集志愿投档时,各学校的调档比例统一为100%。

  平行志愿只实行一轮投档,不补投。若有未完成计划,则征集志愿补充。

  预科按“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100%的比例投档”的办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