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提醒考生家长谨防高考招生诈骗

2010年06月22日 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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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每年高考录取工作开始后不久,都会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及家长急于获知录取结果的迫切心情,特别是利用批次分数线下和学校提档线下的考生急于求学的心理设局行骗。这些活动往往是有人专门组织所谓的招生中介机构,收取家长费用后谎称到高校争取特批指标,最后给一张伪造的录取通知书,等家长发现已找不到收费人,严重损害了广大考生的利益,扰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极大。为使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防范意识,现将高考招生诈骗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应对措施介绍如下:

  一、非法中介招生的主要表现形式

  1.假借高校自主招生、定向招生、军校地方招生等名义进行招生诈骗。

  2.装扮冒充认识招生机构人员、高校招生人员进行诈骗钱财。

  3.称其有内部指标、机动指标、高校自主招生指标等进行诈骗招生。

  4.以“打点关系”为名骗取考生家长的信任,把考生正常的录取说成是所谓帮忙的结果,大肆索取好处费。

  5.利用当前高校办学形式的多样化,故意混淆成人教育、高等自学考试、网络远程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把考生介绍到无招生计划甚至无办学资质的所谓名牌大学,从中敛财。

  6.打着某高校或几所高校联合办学的幌子进行非法招生。

  7.举办所谓志愿填报“专家”指导培训班、研讨会等,高价兜售门票。

  二、防范招生中介诈骗的相关政策和应对措施

  1.高校招生绝不可能有“中介机构及代理人”。

  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及各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实施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国家指定执行机构,除此之外没有国家承认的所谓任何其他高校招生代理机构或代理人。如果考生家长碰到有人以所谓高等学校招生中介机构或代理人的名义找上门来,应搞清具体情况后,到学校网站上核对或接打电话到学校招生办公室查询。

  2.“定向招生”有规定。

  “定向招生”是用人单位委托招生院校为其培养一定数量并确定了专业方向的人才,所谓定向就是定学校、定专业、定就业。我省定向就业招生有明确规定:一是省外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方可向我省地质、矿业、石油、军工及边远、贫困地区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人单位招收定向就业生。二是如确因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及地矿、师范、医学等行业用人需要,并与定向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须经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可招收定向就业生。三是招收定向就业生与同批非定向生实行同一录取分数标准。若生源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高校可以申请适当降分或转为非定向招生计划。四是报考免费定向师范考生,填报志愿前及录取后须分别与考生所在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录取高校签订定向协议。因此,在招生录取时,生源必须是填报过定向志愿的,有的甚至还需考生事先与毕业去向单位或招生的高等学校签署协议,参加政审、特殊要求的体检等等。在录取开始后,一律不再为考生办理定向生招生补报手续,也不为高校增加定向生招生计划。所以在录取开始后的过程中,以“定向生招生指标”为名,为考生补办定向报名手续、安排增办定向招生计划、按定向生降分录取等情况是不可能的。考生家长应向省招生主管部门详细了解相关政策规定,防止上当。

  3.学校自主招生不等于“自由招生”。

  随着高校招生自主权的扩大,目前不少学校经过批准都在进行“自主选拔录取”的改革试点。高校在组织自主选拔录取的过程中,由于招生对象(学科特长、学业优秀生)的不同,招生测试的组织方式不同,信息发布的内容及时间也不同,考生家长有时感到不得要领,致使一些不法分子乘机“主动”上门为考生家长“服务”, 把国家批准的部分高水平大学可以实施自主招生渲染成“自由招生”,让考生家长误以为自主招生就是学校说了算,谎称可游说学校有关部门,增加自主招生指标,可以破格录取,骗取考生家长钱财。对此,考生家长应高度警惕,并应注意:按照教育部规定,实施自主招生的学校,考生必须在高考前通过学校的测试,测试合格以后考生还要参加高考,高考成绩还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除此之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这些特殊类型的招生也必须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公示、测试,没有经过测试的考生都不具备录取资格。无论参加哪种自主招生,都要仔细阅读学校的有关通知,所有事项都在通知中注明,如有疑问可直接询问学校招生办公室;无论哪种类别的自主招生,考生都需到校参加面试或考试,录取结果都可在学校网站上查询,对录取过程各校都有一整套严格严密的操作规定及规程,任何个人不得任意操纵。

  4.假借军队招收“地方委培生”进行诈骗。

  骗子往往冒充部队军官,或者声称可以帮助考生考上军队院校。目前军队院校已经停止招收任何形式“地方委培生”,所以发布任何关于军队院校招收“地方委培生”的信息和情况都是虚假的诈骗行为。从过去的情况来看,这种诈骗信息不仅通过口头传播,网络传播也比较盛行。

  5.“认识招生工作人员可以保证提档录取”不可信。

  在实行网上录取后,目前我省招生录取都是使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批准的录取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该管理系统对于录取过程的各个环节及步骤作了许多逻辑限定,对相关具体工作人员的操作指令设计了逻辑校验,对录取结果还要进行逻辑复检,所以,对绝大部分考生而言,其录取结果在相当程度上是系统运行的逻辑结果。另外,在实行网上录取后,录取的办公方式有了根本变化,学校已不再派出工作人员到省(市)招生录取办公地点。网上录取开始后,一个学校在我省的生源状况、拟录考生信息都反馈到学校机房,学校招生办公室一目了然,提档线如何划定、招生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学校有关部门领导坐镇机房即可直接对接省招生管理部门,信息是直通的,已不存在“中间工作人员”。这种录取工作方式将中间过程减少至最少,几乎不存在因信息不畅给个别工作人员造成的“可乘之机”。考生与家长应对网上录取的程序、网上录取的办公方式、网上处理招生计划调整的工作过程有所了解,慎重对待“认识招生工作人员”可以保证提档录取的说法,以免上当受骗。

  6.混淆不同办学类型的概念。

  一些骗子利用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办学大众化、多元化发展形势,把普通高等学校与现在其他高等教育的形式混淆,比如说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国际教育,声称只要肯花钱就可以上大学甚至可以上名牌,考生拿到的录取通知书,实际上不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从以往的诈骗分子实施的情况看,都是把这些学生送到了高考的复习班,等到这些学生通过考试,最后拿到的大部分都是自考毕业证书,而不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7.接收录取通知书没有任何费用。

  实行网上录取后,录取通知书由学校招生办公室从学校所在地直接挂号发给录取的全国各地考生,需缴纳的所有费用都在学生入学报到时直接缴给学校,或是通过银行汇至学校指定的帐户,接收录取通知书时无须向任何人或单位缴纳任何费用。对于所谓“招生中介机构”或“招生代理人”带给的录取通知书,或是莫名收到某学校寄来的录取通知书时,首先要上网查询,核对真伪,如网上一时查不到,应到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当面咨询或电话查询,以防上当受骗。

  三、建议考生和家长把握几个关键点

  1.高校招生是国家行为,不会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更不得违反规定向考生收费;

  2.成绩不合格,找谁都不能录取;

  3.特殊类型的招生,包括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必须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4.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必须全部如实向社会公布;

  5.没有经省级招生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都是虚假录取;

  6.考生、家长不要轻信非法广告宣传;

  7.更不要轻易将准考证号和密码交给他人;

  8.发现不法分子的招生诈骗活动,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以免上当受骗,遭受不必要的损失。